小峰哥仔

婚内的双方,女性说不,就是强奸,男性说不,就是冷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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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户评论

幻想杂家杂谈的朱小丹

老师不知能否谈谈江歌案里的那个情形 刘鑫在危急情况下不开门 是否富有某种意义上的责任

刑法学人罗翔 回复 @幻想杂家杂谈的朱小丹

一般认为,没有刑法上的作为义务

这蓝叫三金 回复 @幻想杂家杂谈的朱小丹

就因为叫刘鑫,被朋友强制推送该新闻苦~

哲哲的罗罗 回复 @幻想杂家杂谈的朱小丹

就应该因为刘鑫 改一下法律

空空承太郎

罗老师 我认为喝醉了根本不可能乱性 因为喝多了意识已经模糊 不能进行性行为 尤其是男性 如果能发生性行为那证明还有很强的自主意识 可认定为清醒状态下实施犯罪

黎明iii 回复 @空空承太郎

就是按照同意性选原则界定的呀

laweagle

毫无疑问,在稳定的婚姻关系中,所谓的酒后乱性是不构成强奸的; 而对同居关系而言,所谓同居就是虽无法律上的婚姻事实,但以夫妻名义长期生活在一起。个人觉得可以类比婚姻关系,如果同居关系比较稳定,譬如已经生儿育女,那就推定双方之间存在长期规律的夫妻生活。此时,法律就不能以肯定性同意规则来介入。

黎明iii 回复 @laweagle

现代司法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么一说了

听友267369674

第二种应该不构成,同居是女方对可能发生性行为的一种默许。在同居状态下发生性关系可能会在不同的情形下发生,这是可以预见的事情。如果这种情况下,被认为犯罪,刑法打击面也太了,不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CXMAN 回复 @听友267369674

同居就代表同意性行为就已经侵犯了不就是不的原则

天马行空_lst

老师的答案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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