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友222268539

甲先无法查明前面的那个案件应该是构成交通肇事罪加肇事后逃逸判三到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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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友251504849

91页例1/2讲错了,例3不是把逃逸评价了两次吗?

律影初形 回复 @听友251504849

可不可以这么理解,他同时对2个人造成了逃逸,所以逃逸有两次可以进行评价

听友267275819 回复 @听友251504849

我觉得后面的因逃逸致人死亡实际上是因遗弃致人死亡,将遗弃致人死亡描述为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因逃逸致人死亡相当于评价的是不作为的遗弃罪,

助手d

怎么觉得91页的第三 死亡结果与前面肇事行为、 后面不作为均有因果关系的1、2两点 即不升格为因逃逸致人死亡 与93页 第4点 第二种情形 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 矛盾了???

懒人减肥分享 回复 @助手d

这个确实讲错了

MRming 回复 @助手d

这点好像说错了,与书上写的都不一样,应该以书上为准

1526570emod 回复 @助手d

我不知道我说的疑问跟你是不是一致,但这个地方我确实有点迷糊了

冰凌铃儿

盗窃都开始翻人家院墙了,怎么会还是预备阶段呢?为什么不是已经着手了啊

考研的酵母君 回复 @冰凌铃儿

没有对法益造成紧迫的危险

熊猫仔与熊猫囡 回复 @冰凌铃儿

甲肇事,撞死乙,撞伤丙,逃逸后,丙死亡。丙死亡既与撞伤有关,也与未救有关。甲为啥不构成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听友247233528 回复 @冰凌铃儿

城市,农村没有区分

阿hian

塞一部单反相机放进傻瓜相机盒子里给收营员结账不是诈骗吗? 设问,如果卖家以次充好,将普通鱼当三文鱼卖给我应该定盗窃吗?

魉涼 回复 @阿hian

所以是在受骗的情况下基于错误认识处分啊。此时受骗的人知道有鱼存在,误以为黑鱼是三文鱼。但是傻瓜相机的情形是售货员不知道有第二个被偷偷放进去的相机的存在,她以为只卖了一个,实际上是两个。那第二个就是盗窃,因为根本没有处分意思而被转移占有了。

阿hian 回复 @魉涼

那我买鱼对价我也只有处分买三文鱼的意识没有买黑鱼的意思阿

魉涼 回复 @阿hian

以次充好是诈骗,因为受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误认为是三文鱼)处分了钱财。

大喵酱0113

时长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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