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简介

大家好,我是狐律师。

这两天一直有朋友问我说空姐被航司开除这个案子怎么看?这么多朋友问我就稍微说说。

他大体案情是这样的。因为空姐郭女士已经做到乘务长了,在南方航空公司工作了14年,在2019年的十月或者11月,有一次在直飞过程当中,由于限流飞机起飞不了,郭女士就觉得这个起飞的等待时间是属于我的休息时间,我可以安排我自己的事儿。她就在机舱的卫生间里拍摄了自己的内衣照,上传到朋友圈,配的文案就是宣传这款内衣质量多么的好。卖这个东西说白了就是一个微商的行为。

这个照片上传之后,航司的人员就发现了,认为她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做自己的私事儿。这是航司不能原谅的,尤其是卖的是女性内衣,可能会让一部分的旅客降低对南方航空公司的商誉,所以就对她做出了开除的处理。

而郭女士认为自己的行为可能是错的,但你可以批评教育,没有严重到立刻开除。既然你强行的开除,你就要赔偿我。按照她的工龄应该赔三十多万。所以,这个案子就产生了纠纷,双方谈不拢。第一次是劳动仲裁。因为所有的这个劳动案子必须先仲裁,这叫限制程序。仲裁的结果郭女士跟航司都不满意,双方同时都起诉到了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是支持郭女士的,认为这个行为没有构成根本的违反劳动合同,航司强行的开除是违法的判决航司赔偿郭女士。这个案子又到了二审,到广州中院,广州中院就又翻过来了。广州中院首先解释说,虽然飞机没有起飞限流,但是旅客毕竟在机场坐着呢,空姐还是要为旅客服务的,所以这个时段是属于空姐的工作时段,不是休息时段。而拍摄地点就是机仓的卫生间,所以又是工作地点。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做自己的私事,这是不行的。尤其是郭女士的微商行为,她卖的是女士内衣,又上传的是自己身穿内衣的照片。实际上可以把它定义为一种不雅照片,确实是会让看到的人降低对航司的商誉。

这样的话,广州中院就支持了航司,认为航司的开除行为是合法的。对这种行为,航司对这种行为的零容忍是对的。所以也就判决说没有违法解除排除郭女士是合法的。

这个案子,实际上发生在2019年的年底。打了仲裁、一审、二审之后,到了今年年初才判下来,相当于大约两年半的时间,这个案子才彻底的判完。可见任何一个案子其实都是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的。我们要做诉讼的话,第一要打好这个长期战斗的准备。第二,这个法律诉讼其实也相当于一场战役,要抓住微小的机会,或者说仅有的机会去战斗到底。

回归到这个案子。如果你问我说支持一审判决还是二审判决,我个人是支持二审判决的。广州中院在整个的判决书里面论证的非常的严格精细,这个案子其实提醒我们,每一个劳动者,就是我们的劳动法本来已经倾向于保护劳动者了,但是也不是永远的劳动者做什么都对。这个案子给我们的启发就是,我们入职一家公司要仔细研究它的规章管理制度,要服从公司的管理。公司侵犯我们的权益,他必须赔偿。但是我们如果说严重违反公司的纪律被开除,可能也是合法的。

好吧,今天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天__涯__

窗口行业窗口岗位。你要是个杀猪的,没人管你那么多。

回复@天__涯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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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户评论

听友398468700

要是不合法,比基尼、泳装那些早被举报了

尾号0307 回复 @听友398468700

这是在上班期间,而且环境是飞机,不是大海,你要知道这不是在旅游。这对航空公司影响很大的。

韩菲子_je 回复 @听友398468700

你要明确的是 人家是在工作时间进行的 而不是下飞机回家后做的事

白日孟想家在做梦 回复 @听友398468700

合法 但是确实影响公司形象 一个服务性的公司,员工在工作场所的卫生间拍内衣照 难免影响公司形象 不过按劳动法赔钱是应该的

听友405227018

照片在哪儿看啊

听友381080103

我支持航空公司,你以为是在自己家里呢?在工作的地方发内衣图片,你是老板你能忍?

房顶一只喵

我也支持二审判决,但是抛开这个案子不谈我觉得最后这几句有不妥。劳动法设计可能确实是偏向于劳动者,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懂法知道怎么运用法律来保护自身权益的人本就有限,再加上时间久、打官司的各种费用精力投入,企业对劳动者在这方面的有意筛选等等,劳动法实际上能起到的作用依然是很有限的。我们反对任何一方的为所欲为,平等共同发展才是正道

天沐云

穿内衣不算不雅照吧

尾号0307 回复 @天沐云

其实,严格来说,是算的。环境不一样,你要是海边发个比基尼就不算。但是这是上班期间,对这个航空公司影响很大的,名声就坏了

阿拉丁他亲戚 回复 @自由自在dg

为不正经和拍的不错,给你点赞!

自由自在dg 回复 @天沐云

那个照片并不是很正经,但确实拍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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