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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交易中的法律风险


大家好,我是隋唐,这里是八分钟区块链。在八分钟区块链节目中,我们传递理财和数字货币的信息以及分享区块链的知识。同时,在沟通群内,也有很多小伙伴分享自己的经验以及教训。


区块链技术,不论国内还是国外,已经逐步得到了认可,但由于一部分原因,数字货币的交易,在国内还是有一定的限制。


尤其是总有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数字货币的去中心化以及暂时不作为资产受法律保护,骗局是层出不穷。所及今天我们结合国内已经出现的数字货币案件以及相关的司法判决,告诉大家如何识别以及规避交易中的法律风险,为大家的投资提供更安全的建议。

一、纯场外买卖USDT等虚拟货币


一般虚拟币的交易行为都是依托于平台进行交易,例如某安、某火、某易,但是因为去年9.24十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了虚拟货币交易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这就导致头部交易所开始清退大陆用户,一些不善于使用梯子或者使用国际友人的身份信息注册等方式方法的用户,开始大量进入到纯场外交易,也就是使用微信群、飞机群等社交软件买卖USDT等虚拟货币,这种纯场外的交易方式很早便存在,但是在总体交易占比中不高


原因如下:


首先,交易双方因为没有足够的信任基础,即使有群主或者中间方的背书,仍然存在较高的被骗风险。


第二,纯场外交易无法对交易对手方进行KYC认证,可能会存在赃款资金的流入,导致银行卡被冻结的风险。


第三,因为交易成单都是社交软件上口头约定,记录无法有效保存,即使链上有记录,但是无法确认钱包地址持有人的真实信息,一旦出现问题,极容易造成财产损失,维权成本较高。


但是,在9.24《通知》出台后,因为平台的清退及担心相关的风险,于是大量的散户或者OTC商家纷纷转移到纯场外进行交易,这就导致纯场外的交易量激增,交易量激增便意味着有利可图,于是本就是信任薄弱的纯场外交易,逐渐涌入了大量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资金。


而一些刚入行的新手,对纯场外交易规则不熟悉,没法做到较好的风险隔离,例如审核资金流水,KYC认证确定实名信息等,导致交易过程中,极其容易收到涉案资金,发生冻卡的现象,而银行卡一旦冻结,又因为无法提供较为详细的交易流程和交易对手方的信息,这就导致轻则银行卡不予解冻,重则成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公安机关认定纯场外交易构成帮信或者掩隐的法律依据是《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而这种纯场外交易,因缺乏交易对手方信息,而且在微信或者飞机等社交软件上撮合交易,且交易的对象是虚拟货币,属于一种虚拟商品,本身就具有隐匿性,这就导致公安机关在判断是否构成“知情”的过程中容易将其判断为对上游犯罪具有知情的情节,从而进行刑事打击。

二、频繁使用加密聊天软件进行交易


一般使用微信或者飞机等社交软件进行交易,即使可能会被认为交易方式异常,成为打击的对象,但是这种概率还是较少,因为微信或者飞机都能够通过技术手段还原聊天记录,即使被误删,也是能够调查证据予以解释清楚的。但是币圈之中,还有一些人存在侥幸心理或者猎奇心理,采用蝙蝠等加密软件进行虚拟货币交易,这种加密软件利用了密码学原理,本身具有极强的匿名性,并且阅后即焚,无法通过任何技术手段还原交易过程。这就导致一旦自己的银行账户收到涉案资金,被冻结以后,公安机关要求你配合调查时,你没有任何的证据材料证明你的交易属于正常的交易,你也无法提供详细的交易信息,就算能够提供链上点点对的转币记录,但是仍然无法详细释明交易的详细过程。这就使得公安机关严重的怀疑你具有犯罪的动机。

湖南某地涉及虚拟货币交易的案件,当事人前期和公安机关论述了虚拟货币交易的正当性,公安机关也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但是在侦办过程中,发现本案当事人频繁使用加密软件进行虚拟币交易,而且银行卡内涉案资金较多,也无法通过详细的证据链证明其交易过程中不存在主观“明知”,这就导致后期的辩护陷入到了极大的被动之中,虽然在理论上我们一直说疑罪从无,但是在实务中往往侦查机关的办案逻辑都是从有罪推定开始, 理论和实践的矛盾并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所以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从而自证清白。虽然我们有可能通过大量的间接证据来佐证我们对于上游犯罪的“不明知”,最终争取到较为好的结果,但是这也仅仅是个例,而大量的案件都最终因为当事人采用加密软件的交易方式,而陷入刑事惩罚的泥淖之中。

那么公安机关认定采用加密软件进行交易,属于“明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还是根据《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五款: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因此,再次友情提示币圈的小伙伴,加密软件有风险,使用须谨慎。

除了上述两种之外,还有短时间内的高频买卖USDT等虚拟货币,频繁测卡等行为风险,篇幅有限,我们下期再见。


畅游_61

句间要停顿,不能滔滔不绝。

回复@畅游_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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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户评论

前半生读好书

高老师,能不能来一期supercars的分析

草莓999999

我想加入你们的群

卓JAY

现在讲的越来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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