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晚,江苏南京玄武湖区一男子因儿子被同学打伤,上门掌掴对方,并推倒孩子爷爷致其骨折。
>>>网友看法不一
“替儿子上门讨说法情有可原”
“不是打回来是把自己打进去”
“我觉得情有可原,不能因为一句孩子还小就算了,做为父母看到自己小孩受伤忍不住也正常,打人小孩是不是也要处理,孩子小处理不了,大人可以。”
“太不理智,幼儿园小孩打架,幼儿园会处理,33岁还不能控制情绪吗?干脆孩子不要上幼儿园,要不忙不过来。”
>>>律师以案说法
涉嫌故意伤害罪 应如何量刑? “他击打孩子面部,从案发视频来看,孩子受伤可能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那么,鲁某某便涉嫌故意伤害罪。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对其刑事拘留,初步说明,孩子的伤情比较严重,鲁某某已经涉嫌犯罪。” 赵良善补充指出,鲁某某将祖某某推倒致其骨折,根据祖某某的伤情,对鲁某某追究不同的法律责任。如经鉴定,祖某某伤情是轻微伤,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对鲁某某行政处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经鉴定,祖某某伤情是轻伤或重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追究鲁某某的刑事责任。
被打男童的爷爷回击行为是否过激?是否属正当防卫? 赵良善指出,鲁某某到祖某某家闹事,祖某某见状,担心男童再次受到伤害,对鲁某某的侵害行为予以制止,才与鲁某某发生肢体冲突,“祖某某的行为可定性为正当防卫,并非双方互殴。”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关于“无限正当防卫”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谭敏涛也认为,“当孩子被打后,孩子爷爷用小凳子和椅子回击对方的行为,属于明显的正当防卫。” “我们不能强求爷爷面对孙子被人殴打,还无动于衷,这是强人所难,所以,对于爷爷的行为,并没有过激之处。” 谭敏涛表示,孩子爷爷是为了保护孙子免受不法侵害,孙子被人殴打,爷爷情理之中都会保护孙子。因此,爷爷所采取的打对方行为,应属于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不应当做出否定性评价,应当予以肯定。
冰镇皮皮虾
虽然不能打人,但是你这理性沟通、报警,有力度吗?下次还打你小孩
四月的冰菓
我站打人家长这边,熊孩子就该揍,你自己孩子被揍,你丫的去讲道理?
霄阳风 回复 @四月的冰菓:
孩子挨欺负了,一,在哪里就哪里得管,只要你花钱了,必须管这是他们的责任这是最起码的。二,事情发生在大街上就和对方家长沟通,作为监护人有责任对自己的监护对象行为负责。三,对方家长不讲理无法沟通,可以报警,再气不过俩大男人之间动个手也不是大事儿。四,但底线是一个大男人不能对一个孩子动手,再生气做人要有底线
吉祥要风 回复 @四月的冰菓:
嗯嗯,理解,站打人家长这一边的也不在少数。只是我个人认为更多是家长教育的责任,所以找对方家长去理论去打架都可以,只是不会选择直接打孩子而已。
雪荷瀛文
吉祥三观很正👍🏼
吉祥要风 回复 @雪荷瀛文:
雪荷瀛文 回复 @霄阳风:
小两口都很正呢
霄阳风 回复 @雪荷瀛文:
我也正
玫瑰树乐园
这个孩子的家长修养太差了
霄阳风 回复 @玫瑰树乐园:
也的确是个生气的事情
玫瑰树乐园 回复 @玫瑰树乐园:
吉祥分析的真到位
吉祥要风 回复 @玫瑰树乐园:
是的,而且以暴制暴绝对不是好的解决途径。未来再遇到这样的事情,对方家庭很有权势,他还敢这么做,那他就是虎!他如果不敢那么做,那他就是欺软怕硬。
黑干
我以前读学前班的时候,父母把报完名就走了,不知道是哪个教室,被老师打了三巴掌,想想就疼。
霄阳风 回复 @黑干:
我就烦这样的,侮辱了老师这个词,给多少孩子留下阴影呀,这样的才真该抽
吉祥要风 回复 @黑干:
是呀,这件事其实这就是校园暴力冲突的萌芽版,这次家长以年龄优势碾压5岁孩子和老人,那以后呢?北方不少孩子小学毕业就奔1米7了,每个人的家庭背景也各有深浅,单纯靠以暴制暴是肯定行不通的。
人需智慧
如果都换位思考,站在对方想想,如果是你会怎么样,一切都是家长教育的问题,这就是提现一个家庭的素质,有前因才会有后果!
吉祥要风 回复 @人需智慧:
说的太对了!打人的小朋友一定是教育出了问题,而打小朋友的家长也是在做不良的教育示范。说白了,最终都是大人的问题
霄阳风 回复 @人需智慧:
孩子挨欺负了,一,在哪里就哪里得管,只要你花钱了,必须管这是他们的责任这是最起码的。二,事情发生在大街上就和对方家长沟通,作为监护人有责任对自己的监护对象行为负责。三,对方家长不讲理无法沟通,可以报警,再气不过俩大男人之间动个手也不是大事儿。四,但底线是一个大男人不能对一个孩子动手,再生气做人要有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