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上往来人,但缘身处是非多”,那些“海边鹤岗”隐居的年轻人,水落石出的离奇案件,金丝雀的警告和00后的艰苦以及难以理解的市井奇闻。二月虽短但分量不轻,在大事小情中感知时代的变迁,微光的角落也许就蕴藏着改变命运的契机。山川变色,春秋无常,风雨飘摇中仿佛在传唱着一首童谣,不悲不喜,不惊不辱,最新一期月总汇,静待各位品味。
三好坏男孩
平台给下了
自在如风如云
我给几位弟兄提个建议,别天天看着CCTV做节目好不好?
小谁谁呀 回复 @自在如风如云:
其实照着新闻联播做节目也没关系,因为听的重点不是新闻,而是三好对这些事情的观点
启迪巴蒂 回复 @自在如风如云:
私房课在哪
燕王Jon 回复 @三好坏男孩:
说的真棒,哥哥们
Kinipela
Meet journey 是这个吗?
三好坏男孩 回复 @Kinipela:
mid journey
听友194995194
关于“考公罪不及家人”的观点,说点自己的看法,希望三好哥哥们考虑一下,不要再宣传这个问题了。举三个假设例子: 1.贪污犯的子女,依靠家人贪污的巨额财富,很容易取得比普通人更优越的教育资源,从而成长为优秀的专业人才,这样的人如果通过考公取得权利岗位,那在血缘亲情的驱使下,是不是有很大可能不择手段帮助亲人摆脱刑罚? 2.间谍犯的子女,如果进入到军事系统的重要岗位,是不是比普通人更有通敌泄密的风险? 3.奸淫幼童犯的儿子,如果是老何女儿的小学中学老师,老何你是否百分之百放心女儿的安全? 考公太特殊,这些岗位掌握的不是普通的社会资源,他们掌握的权利和资源是影响整个社会的,所以要有更高的风险保障,望理解
三好坏男孩 回复 @听友194995194:
“罪责自负”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基石之一,它意味着国家在进行刑事责任追究时,不能将犯罪人应承担的责任转嫁给第三人,不能搞“捆绑式处罚”。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每一个人也不用承担不属于自己的法律责任,所以现代法治是严禁株连的。
任君爽 回复 @三好坏男孩:
你把“不能考公”认定为“处罚”,就已经动机不纯了。
潼牛姥姥
养老的重要配套是医疗,自由职业者也需要现实生活中的朋友圈,自由职业者不知道有没有孩子受教育的需求。威海地区的显著特点就是低收入高物价,我在威海买的房都不适应,朋友在银滩买的悔青了肠子,也看从那里去银滩住,可能东三省的或者四线地区的算是改善了。北京孩子就别这么没六了。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罢了。
橘色的阿甜
威海的举手!银滩房子真不行 特潮
BangBangs 回复 @橘色的阿甜:
对 实际情况没那么理想 好多老人陪骗过去 强买强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