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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通报的一起多人淫乱聚会行政处罚信息,引发了公众的热议。行政处罚通报内容不但非常详尽地描述了受处罚人的姓名,还详细公布了聚会内容及收缴物件,“收缴润滑油3瓶、后庭拳交膏1盒、锁精环2个、避孕套20个”,网民大呼“作案工具”“三观尽毁”,由此也引发了隐私权的较大争议和网络争辩。对此,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律师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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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相关处罚决定书已搜索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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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截图显示,浙江多人因淫乱活动被处以行政处罚,包括男性淫乱聚会6人,男女淫乱聚会10人。

处罚决定书详细描述了多人在5月14日晚上至次日凌晨,于杭州市西湖区某某新村某幢某室内,参加由他人组织、召集的某某聚会等淫乱活动,并收缴了相关物品。其中,一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由杭州市拘留所执行。

5月21日,封面新闻记者在浙江省政府网站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栏中,搜索涉事人员姓名,均已搜索不到相关处罚决定书的内容。

观点

个人性取向受法律保护

不应当公开

有网友质疑,行政处罚公布的内容过于详细,包括当事人姓名和违法内容,是否涉及隐私问题?对此,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小明认为,在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公布6名当事人的完整姓名,是否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需要从聚众淫乱是否涉及隐私,以及仅公布姓名是否能确定特定自然人的角度来进行具体分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根据法律对隐私的界定,隐私是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

而个人的性取向则是公民的隐私,受法律保护,不应当公开。否则,相关公开行为就可能实质地成为网络时代的“游街示众”,成为带有“侮辱”性质的公开。参照《刑事诉讼法》,“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等规定,举重以明轻,在涉及当事人隐私权,且没有需要权利让渡的情况下,“公开处刑”则有侵犯隐私权之嫌。

具体到本案,根据《行政处罚法》,“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以及《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时,应当隐去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信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以及被处罚人以外的自然人姓名”等规定,林小明认为,杭州警方仅公布当事人的完整姓名,相关当事人不会因公布完整姓名引致被识别出特定自然人,也就是杭州警方公布相关当事人姓名系个人信息,其行为还没达到侵犯隐私权的程度。

“不过,个人觉得在对涉及私德领域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布时应当特别谨慎,需要严格遵守《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等要求,对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中载明的自然人姓名作隐名处理,避免引发‘次生伤害’。”

元夕歌

同性恋没啥,聚众淫乱这个行为触犯了刑法

回复@元夕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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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户评论

听读五线

这是中国,听着就恶心,怕公开去国外吧。

安_贝 回复 @听读五线

此言极是 支持公开!!

忆谣666

关键不是性取向,是“聚众”吧。有可能是影响到邻居被举报的,小区里面呢。

听友296603748 回复 @忆谣666

连照片一起不更好吗

灬执念_l5 回复 @忆谣666

写到了,是被一个想参加,又被拒绝的胖子举报的,哈哈

janchy 回复 @忆谣666

一个大胖子用假照,他们不同意。然后被举报了

子欣兰兰

那比如许国利也应该不予以公开?侵犯他隐私哦?有些网友不知道怎么想的,触犯法律的人,不能公开?

听友246835388 回复 @子欣兰兰

影响到邻居了,已经不是隐私了

听友90833589 回复 @子欣兰兰

赞同,现在真的太魔性了。。。什么是该被保护的隐私,什么才是应该公开的标准都搞没了。。。

ApaKOHz 回复 @听友299081218

就应该狠狠地公开

義皇上人

隐私保护是在合法前提下,不影响社会公德基础上……

放肆的青春_it 回复 @蝶入南山

你怕是对隐私权有误解,小卡拉米

放肆的青春_it 回复 @蝶入南山

你这不是隐私权,是无理取闹,你是有多大的戾气,你杀我可以,你来啊

蝶入南山 回复 @穿燕尾服敲代码的菜农

大标题清清楚楚“聚众淫乱”被抓,你还在研究是不是聚众。真就挺无语。至于你说的有感而发这本是好事,但作为公民,真的在批判社会乱象时请就事论事,态度严谨些。你前面但凡有一个字跟易情,被网暴者有关那都算我误会你。警方公布的只是他们的罪行和何人犯罪,又没有公布其他信息,他敢犯罪却不敢承认自己犯罪?还有,不要拿这帮臭虫跟疫情患者被网暴者做类比,他们也配?这案件要是夫妻或者同性恋夫妻那都不算违法和伤风败俗,但拉着一帮人乱交就是在挑战社会道德底线!还说别人混淆概念,真的感觉你是阅读理解能力不过关!这不是夫妻性事,是乱交啊喂!

信義1987

杀一儆百,现在道德太堕落了,一点都没有廉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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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简介:爱生活,爱柱子(o^^o) #让你舍不得摘耳机的说书人/#@元气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