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简介

11月27日,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其中一则案例提到,16岁女生因未考上985大学,遭到父亲家暴,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吴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父母应当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父母行为侵害合法权益的,未成年子女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关键词

未成年人 受教育权 精神暴力

基本案情

申请人吴某某16岁,在父母离婚后随其父亲吴某生活,于2022年第一次高考考取了一本非985高校。吴某安排吴某某复读,要求必须考取985高校,并自2022年暑期开始居家教授吴某某知识。开学后,吴某一直不让吴某某到学校上课。2022年下半年,吴某某奶奶发现吴某将吴某某头发剪乱,不让其吃饱饭,冬天让其洗冷水澡,不能与外界交流,并威胁其不听话就不给户口簿、不协助高考报名。因反复沟通无果,吴某某奶奶向当地妇联寻求帮助。妇联联合人民法院、公安、社区、教育局立即开展工作,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吴某某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裁判理由及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吴某某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六小时内便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一、禁止被申请人吴某对申请人吴某某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吴某限制申请人吴某某人身自由、虐待申请人;三、禁止被申请人吴某剥夺申请人吴某某受教育的权利。

典型意义

未成年子女是独立的个体,他们享有包括受教育权在内的基本民事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时,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父母应当在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身体、心理健康基础上,以恰当的方式教育子女。本案中,父亲虽系出于让孩子取得更好高考成绩的良好本意,但其采取的冻饿、断绝与外界交流等方式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违背了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禁止出门上学更是损害了孩子的受教育权,名为“爱”实为“害”,必须在法律上对该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

比薯条酱还萌的欧尼酱

16 我刚上高中 她就考大学了?

回复@比薯条酱还萌的欧尼酱
表情0/300
其他用户评论

聆听shipley

应该宰了,这孩子没出息以后怎么给我买别墅,这辈子我还能不能开上法拉利就看这崽子了,这么没出息我还怎么出头。

聆听shipley 回复 @听友314307372

夸我?感觉你这是损我呢,无差别攻击?说不上吧,我只是表达个人不想结婚,不想要孩子,这攻击不到任何人吧?

听友314307372 回复 @聆听shipley

好么,夸你呢,还无差别攻击啊

聆听shipley 回复 @听友314307372

抱歉,我不婚主义,不结婚,也更不想要孩子,跟我是不是天津的更没啥关系。

lucy0523

这种垃圾,自己是个什么玩意?!竟然妄想通过女儿改变命运!!

紫玉君

她父亲这种做法我都怀疑他的本意是不是这么单纯了。

东风_q0i

把这畜生父母,关起来

詹姆斯姐姐

16岁就高考了?

TA的其他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