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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消息,针对3月19日网络有关阳山县一名13岁男孩性侵一名8岁女孩警方经查依法不予立案的信息,阳山县迅速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理。

经查,2024年2月26日18时08分,110接报阳山小江镇发生一起警情。接报后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当日20时48分许,在阳山县岭背镇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经审查,陈某对其涉嫌强奸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因陈某作案时不满十四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嫌疑人监护人发出《训诫书》。目前,陈某被依法送至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相关部门已对受害女孩及其家属进行抚慰。后续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阳山县联合工作组

2024年3月20日

lily88_6i

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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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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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孩子成熟早,这样的犯罪行为越来越多,应该纳入刑法!

听友317994368

我不明白,明明23年底就改成12周岁最低刑法了,咋的广东不是中国的么。谁说没14周岁了啊

听友456705868 回复 @听友317994368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刑法》没有明确表明强奸或性侵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送进少管所进行专门教育。

听友456705868 回复 @听友317994368

《刑法》第17条第3款: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请好好看看

1387702yxzc 回复 @听友317994368

对,改了初二道法书里都有

Karlu

都干出这事了,算个大人了,应该按成年处理这事了。

听友308600348

不能让年龄成了违法者为所欲为的保护伞

听友303558420

为什么不立案?13岁就懂得性侵!长大了也是人渣,你未满14,人家8岁活该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