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的“正常买受人”规则(正常经营规则)1、动产抵押即使登记, 亦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抵押权人不得请求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购买商品的数量明显超过一般买受人;②购买出卖人的生产设备;③订立买卖合同的目的在于担保出卖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④买受人与出卖人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⑤买受人应当查询抵押登记而未查询的其他情形。【黄氏口诀】数声控寻宝——不正常啊不正常2、出卖人正常经营活动,是指出卖人的经营活动属于其营业执照明确记载的经营范围,且出卖人持续销售同类商品。
悠悠涵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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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章令经济法 回复 @悠悠涵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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