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应急管理厅“龙江应急知识微课堂”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提示
危险化学品企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省应急管理厅“龙江应急知识微课堂”提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作业场所和设施设备上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或通信、报警装置;危险物品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应急出口;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必须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化品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并定期检测、检验安全设施设备;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严禁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许可证;要建立应急组织,制定应急预案,按规定要求开展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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