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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股权设计能给公司带来什么样的力量?这一期我将来回答这个问题。其实,股权是公司在诞生之初就自带有的力量基因。
为什么这么说呢?世界上第一家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就是凭借着股权制度所带来的巨大力量,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使一家公司的营业额占到当时世界贸易总额的一半,使荷兰一个小国凭借一个公司之力成为了世界霸主。我们现在把目光回到15世纪初看一看当时的时代背景。
在商业机遇方面,当时正是加勒比海盗盛行的大航海时代,能够给人们带来巨大商机的就是远洋贸易。这是一项高收益、高风险的项目,每一次成功的远洋贸易,都能给它的主人带来巨额利润,但如果船只沉没在大海里,也足以让一个富裕之家倾家荡产。规模化对于远洋贸易至关重要,大规模的船队可以抵御海盗,如果有个别船只触礁,其他的船也可以及时营救,还能用整个船队的利润去弥补个别船只的损失。可以说规模的大小,决定着远洋贸易的成败。
在另一方面,当时公司制还没有出现,从事商业活动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族企业,类似于我们现在的个体工商户,一个企业只属于一个家族所有,在家族内部世代传承,分家常常会带来企业分立的结果,企业欠的钱也是父债子还。不同家族之间偶尔也会有合作,但是那种合作是松散的、短期的,很难形成长期稳定的结构。
另一种组织形式就是国家,就比如当时最早的海洋霸主葡萄牙和西班牙。他们都是以国家的形式开启了征服海洋的事业,他们开发了新航路、开发了美洲。但国家行为也有它的局限性,国家想做事就需要启动资金,就是向老百姓收税,但一方面是老百姓并不能从缴税行为中获得直接的收益,所以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是远洋贸易所带来的巨额利润大多数被贵族们挥霍掉,没有形成良性循环,显得后劲不足。
以上这两种组织形式所进行的远洋贸易,所能形成的船队规模都比较有限。
追求财富是人类永恒的主题,而最重要的竞争是制度的竞争。荷兰东印度公司横空出世,它所拥有的股份公司制度,其中所蕴含的巨大力量使它击败了所有的竞争对手。
1602年荷兰的14家最大的航海企业进行了合并,成立了荷兰东印度公司。多家企业合并,于是就产生了股份的概念,企业不再为一个家族所独享,而是根据股份数额、股权比例来分享企业的所有权。思路一旦打开,人们发现持有股份的人可以不仅限于这14家公司的股东。于是,他们向所有的潜在投资人开放了股权,任何一个荷兰人都可能成为他们的股东,甚至荷兰政府也成为东印度公司的股东。政府以军队、对外殖民、发行货币,甚至发动战争、签订合约等国家的专属权利作为出资,持有东印度公司股份。
作为历史上第一家股份制企业,它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首先,股东按照一定的规则来分享收益,实现了相对公平的分配,这样股份就变成了天生的黏合剂。它可以不断的吸纳资金,因为这是投资而不是缴税,人们对参加这种事有非常高的积极性,当时甚至连女佣都愿意拿出仅有的钱来购买公司股份。
第二,有那么多股东,公司的管理就自然而然地磨合出来了。现在已经不是某一家族的内部事务,不能考虑家族内部的人与人之间长幼之分的因素,也不允许腐败的贵族去掌控公司。每个股东都会有自己千奇百怪的想法,而这些想法中唯一一个可以统一的就是要盈利,公司可以尽可能多地赚钱,为股东带来利润。为了达到这个一致的目的,大家就选出最聪明的人来做董事,让最有能力的人来掌控公司,为这个唯一的目的而服务。
在荷兰东印度公司最鼎盛的时候,它在全球拥有15000家分支机构,他们曾经占领了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好望角、新西兰、巴西等等,甚至还包括现在的纽约和我国的台湾。郑成功收复台湾赶走的红毛人,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人。
我讲这个故事,是想说明股权制度本身就孕育着巨大的力量。通过合理的股权设计,可以让你有花不完的钱,可以让最牛的人来做你的合伙人,让你的员工都变成创业伙伴。一个企业如果不能发挥股权的力量,就等于自动放弃了成功路上最重要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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