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17 >
“老幼残病娱乐庭”
“老幼残”:老年、少儿、残疾人的集体活动场所;
“病”:医院、疗养院的病房及治疗区域
“娱乐”:公共娱乐场所
“庭”:中庭环廊;
“超水泵高和下商”
“超水泵高”:超出消防水泵接合器供水高度的楼层
“下商”:地下商业场所
6.1.7 下列场所宜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当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时,系统应为湿式系统。
1 公共娱乐场所、中庭环廊;
2 医院、疗养院的病房及治疗区域,老年、少儿、残疾人的集体活动场所;
3 超出消防水泵接合器供水高度的楼层;
4 地下商业场所。
“防护冷却高4米”
防护冷却系统喷头设置高度为4-8m时,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
5.0.15 当采用防护冷却系统保护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系统应独立设置,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喷头设置高度不应超过8m;当设置高度为4m~8m时,应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
不高于4m,防护冷却系统采用的是边墙型的洒水喷头。
“局部应用塑料管”
“局部应用”:局部应用系统应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
12.0.2 局部应用系统应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喷水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0.1条的规定,持续喷水时间不应低于0.5h。
“塑料管”: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材
8.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材及管件时,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为轻危险级或中危险级Ⅰ级,系统应为湿式系统,并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且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材及管件应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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