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指南》每晚8点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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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指导幼儿园和家庭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于2012 年10 月9 日由教育部正式颁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对防止和克服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提供了具体方法和建议。



《指南》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描述幼儿学习与发展,分别对3至4岁、4至5岁、5至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同时,针对当前学前教育普遍存在的困惑和误区,为广大家长和幼儿园教师提供了具体、可操作的指导、建议。[1]

《指南》的制定始于2006年,专家组分析比较13个国家早期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相关内容,用两年时间广泛征求幼儿园园长、教师和家长的意见,在全国东中西部抽取3600名幼儿及其家长作为测查对象。正式文本出台前,指南先后两次面向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师范院校征求意见,又在教育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人介绍,《指南》着重强调了要充分认识生活和游戏对幼儿成长的教育价值,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成人不应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儿等先进教育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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