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自传》张晨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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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自传》是富兰克林写给儿子威廉·富兰克林的家书,前后历时17年之久。由于革命工作的定因,自传写得断断续续,而且没有写完。现存的自传分四个部分:部分为正传,写于1771年,富兰克林自称主要内容是“对于别人并不重要的家庭逸事”;第二部分写于1784年,与正传相比,这一部分写作的目的作者自称是“为了公众”,后来则因为革命工作而中断;第三部分写于1788年,是自传内容比较多的一部分,介绍了他的主要工作和重要事件,一直写到他代表宾夕法尼亚赴英请愿为止;第四部分写于1790年,从他到达英国后开始写起,可惜还来不及把这本自传写完他就撒手人寰,使这本传记成为了未完成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