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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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账户:
是对企业经济活动分门别类加以反映的工具。
2.复式记账:
是指对企业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都必须用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全面系统地反映经济业务增减变化的一种记账方法。
3.财产清查:
指通过盘点实物、核对往来款项等来检查和确定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账是否相符的一种方法。
4.权责发生制原则:
指收入、费用的确认应当以经济业务发生的权利和义务的归属期为标准。
5.资产:
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6.负债:
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7.所有者权益:
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8.收入:
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9.费用:
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10.利润:
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企业在一定期间所有收入与所有费用之间的差额,包括经营业务带来的利润和非经营业务带来的利润。
11.会计科目:
指在会计要素分类的基础上,根据管理要求对会计对象(企业经济活动)所做的进一步分类,是会计要素的具体化。
12.试算平衡:
就是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关系,按照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通过对所有账户的发生额和余额的汇总计算和比较,来检查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方法。
13.会计凭证:
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14.原始凭证:
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凭据。
15.记账凭证:
又称记账凭单,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16.财产清查:
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等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17.未达账项:
指企业单位与银行之间,对同一项经济业务由于凭证传送上的时间差所形成的一方已登记入账,而另一方因未收到相关凭证,尚未登记入账的事项。
18.账项调整:
指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对已入账的资产或负债项目和尚未入账的事项进行调整,以确定应该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的一种专门方法。
19.权责发生制:
又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是以经济业务发生的权利和义务的归属期为依据来确认收入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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