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著名古典舞曲---圆舞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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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舞曲是起源于奥地利北部的一种民间舞蹈连德勒(这个名称的原意是农村风格的舞蹈” - Landlicher Tanz)。圆舞曲为三拍子,分快、慢步两种。舞时两人成对旋转,十七、十八世纪开始流行于维也纳宫廷后,速度变快,渐渐进入城市社交舞会。十九世纪起风行于欧洲各国。
  德国音乐学家库尔特·萨克斯(1881-1959)曾把欧洲舞蹈史作如下划分:
  1500-1650年间:加雅尔德时代(起源于意大利的6/8拍舞蹈);
  1650-1750年间:小步舞时代(三拍子中速、典雅的宫廷舞蹈);
  1750-1900年间:圆舞曲时代(三拍子的快、慢两种旋转的舞蹈);
  1900后的30年:探戈时代(源于阿根廷的一种2/4拍切分节奏的舞蹈)。
  可见,在整个十九世纪,圆舞曲在欧洲占据了压倒一切舞曲体裁的优势。到了今天依然方兴未艾,并在全世界保持一定的影响。
  从十八世纪中叶,维也纳古典乐派兴起,圆舞曲就成了作曲家经常采用的体裁。像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和舒伯特这些大作曲家都创作过圆舞曲:海顿的钢琴奏鸣曲中出现过圆舞曲乐章;舒伯特写过很多圆舞曲,从18151827年间他创作了一百多首钢琴独奏的圆舞曲,这些简短而富有音乐性的作品,成为后来维也纳圆舞曲的先声,李斯特还将其中一些改编为音乐会用的独奏曲,取名为《维也纳的黄昏》。圆舞曲这种体裁越来越受到作曲家的重视,出现了很多优秀作品。并且在交响曲、舞剧、歌剧等大型作品中,也有不少独立成章的出色圆舞曲,像柏辽兹的《幻想交响曲》第二乐章舞会、柴可夫斯基《第五交响曲》的第三乐章、芭蕾舞剧《胡桃夹子》中的花的圆舞曲等等,不胜枚举。
  十九世纪以来的圆舞曲,一方面作为舞台或音乐会表演的作品,另一方面也作为跳舞的伴奏舞曲而盛行,并因此而派生出一种维也纳圆舞曲的体裁。它以维也纳为中心、以约瑟夫·兰纳、约翰·施特劳斯父子创作的套曲形式的大型圆舞曲为典型代表,曾经盛极一时。华丽、活泼而优雅的特色使其不仅当时风靡整个欧洲,而且流传至今,维也纳新年音乐会就是其例证。现在通行的圆舞曲,大多是维也纳式的圆舞曲:速度为小快板,节奏有弹性(第二、三拍常常抢拍);与音乐会圆舞曲比较,显得单纯、明快、旋律流畅;伴奏中每小节常用一个和弦。结构上有自己的程式:主体是几首小圆舞曲,开头有序奏,最后有结尾。小圆舞曲一般为三首至五首,它们之间有时有短小的过门,但不停顿地连续演奏;序奏可能会较长,舒缓而抒情,最后转入圆舞曲速度,为后面的圆舞曲完成节奏和气氛上的准备;结尾常常会把前面几首小圆舞曲的某些旋律重复一遍,造成声势,在热闹的情绪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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