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禮堂先生講解 《明史綱目》

1793

【洪武元年】

(戊申)明太祖高皇帝洪武元年(是歲元亡。唯明昇至四年而亡),春正月,吳王即皇帝位,改國號曰明。

【太常曰:不曰臣下推奉,而以自即位言之者,中國無主久矣,王之自正大位,不以小明王為意者,猶文王之末受命也。天下歸之,則受命何嫌?】

追尊四代。

【太常曰:此即《孝經》“孝莫大于嚴父,嚴父莫大于配天”之謂也。雖曰周公其人,凡人則豈敢,而聖人存之者,以俟後聖也。】

冊妃馬氏為皇后,世子標為皇太子。

【太常曰:后、世子,天子所為斬衰也。皇后,則原配。皇太子,則正體而傳重也。況“良妻猶良相”乎?】

以李善長為左丞相,徐達為右丞相,章溢為御史中丞。

【太常曰:御史中丞,鄭康成以當小宰。後世御史大夫往往闕位,則中丞為御史臺長官。迨皇朝定制,廢御史臺為都察院,廢宰相而專任尚書,則都御史與尚書同正二品。】

大宴群臣于奉天殿。

【太常曰:鄭子《六藝論》曰:“自書契之興,朴略尚質,面稱不為諂,目諫不為謗,君臣之接如朋友然,在於懇誠而已。斯道稍衰,姦偽以生,上下相犯。及其制禮,尊君卑臣,君道剛嚴,臣道柔順。於是箴諫者希,情志不通。”高皇帝亦曰:“吾觀史傳所載,或君上樂聞忠讜而臣下循默不言,或臣下直道抗言而君上飾非拒諫。乃知明良遇合,古今所難。”《象》曰:“云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不其然乎?】

遷御新宮。

【太常曰:《綱目》曰:“先是,劉基卜地于鍾山之陽,築建康城,周圍五十餘里,乃建宗廟宮室。至是宮成。”案:此即卜洛及“體國經野”之事。】

以李善長等兼東宮官。

【太常曰:《綱目》載帝曰:“元人事不師古,豈可取法?且吾子年尚少,更事未多,宜尊禮師傅,博通古今,然後軍國重務,可令預聞,何必作中書令乎?”又曰:“自古廷臣與東宮官或不相能,轉成嫌隙,江充之事可為明鑒。朕今立法,俾臺省等官,兼贊輔太子之任,庶無相搆之患也。以李善長為太子少師兼詹事”云。案:《周禮》王世子之官,則宮中之士庶子乎?以為師傅者,則《文王世子》之太傅、少傅、師、保、疑、丞。然鄭子以三公坐而論道,三孤貳公弘化,非世子官也。則《周禮》之教世子,與國子同師保乎?然則太祖不專設東宮,似或近之。】

改定官制。

【太常曰:吳初年,以中書、都督府、御史臺為三大府。《綱目》載帝後與省臣論治道曰:“成周之治,六官分職,天子總六官,六官總百司,大小相維,各有攸屬,故事簡而政舉。”《綱目》曰:“至是始置六部”,“罷中書省所掌錢穀、禮儀、刑名、營造四部,而分建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帝曰)“邦國之事,總之者中書,分理者六部。”案:《周禮》六官總於冢宰,非總於王。今總之中書(左右丞相),而中書不兼吏部,亦有間焉。】

頒新律令。

【太常曰:《大明令》《大明律》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