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地项目法律尽调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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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勾地的概念

第二部分 勾地项目尽调关注要点

一、与政府合作,则关注签订主体的主体资格+项目

二、与公司合作,则关注入股的标的公司、交易对手+项目

三、勾地协议政府方的签订主体

(一)出让合同应当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避免与管委会签订

(二)不包含土地出让内容的招商投资协议可与管委会签订,且避免出现“提供”土地的表述

(三)不包含土地出让内容的招商投资协议可与管委会签订,且避免出现“提供”土地的表述

(四)管委会的职能

四、项目尽调要点

(一)土地现状情况

1.明确土地权利人(村集体or国有)

2.明确土地用途(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

3.明确土地附着物情况(未拆迁房屋、高压线、坟墓、经济作物等)

4.明确土地四至情况

(二)土地规划情况

1.土地用途是否符合土地的各项上层次规划

2.调整规划的程序与时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

3.调整规划的程序与时限——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


4.调整规划的程序与时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

5.生态控制线、限高、水源保护区、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控制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重大危险设施管理控制区等特殊规划要求。

(三)土地收储情况

1.纳入土地收储土地的要求

2.土地收储的一般流程

3.目标项目是否在土地供应计划范围内以及计划完成情况(某次访谈时,项目地块200亩,政府说明今年土地已经全部供应完毕,无法出让)

(四)土地供地计划
1.土地出让的净地与毛地(实践中仍然存在毛地出让的情形)

(1) 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十一条

(2) 实践中的毛地出让是如何产生的?

(五) 挂牌出让方案

1. 规划指标的确定

2. 捆绑出让(商业与住宅)

(1)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2号)

(3) 某公开挂牌文件中,政府对捆绑出让的合理性论证:

(4) 限制竞争方案

(5) 限制竞争方案(该方案后续被叫停)

(六)项目享受的优惠政策与招商引资要求

1.明确优惠政策

投资强度要求

纳税要求

引进企业要求

外资引进要求

2.明确项目现状

预演项目流程

重视政府访谈

合理限制竞争

安全无责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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