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美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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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杰斐逊,《独立宣言》作者,美国首任国务卿、第三任总统。约翰•马歇尔,“国父”华盛顿最欣赏的才俊,美国第四任国务卿、第四任首席大法官。这两位美国的开国元勋,本为远方表兄弟,皆曾在威廉与玛丽学院研习法律,同是亚当斯总统内阁要员。然而,两人之间却水火不容,从生活方式到政治信念,都天差地别。杰弗逊张扬而奢华,是州权的积极倡导者,力主13个州代表13个主权,应与联邦政府平起平坐;马歇尔低调而朴素,推崇强大的联邦政府,坚信13个州应该依据宪法整合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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