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大槐树移民

6.6万

明初大移民又称明朝大移民、明初洪洞大移民、洪武大移民、大槐树移民、洪洞大槐树移民等,指是洪武三年(1370年)至永乐十五年(1417年)的移民。明朝政府先后数次从山西的平阳、潞州、泽州、汾州等地,中经山西洪洞县的大槐树处办理手续,领取“凭照川资”后,向全国广大地区移民。
元末战乱之后,历经20余年,朱元璋统一了天下,但是,此时的江山已是遍地疮痍,布满了战争的创伤;山东、河南、河北一带多是无人之地。 为了恢复农业生产、发展经济,为了使人口均衡、天下太平,巩固明王朝的统治,明洪武年间,朱元璋采取了移民政策,按“四家之口留一、六家之口留二、八家之口留三”的比例迁移。
明初经洪洞县大槐树处迁往全国各地的移民曾达百万人之多,其时间之长、规模之大、影响之深,不仅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而且在世界移民史上也是罕见的。这对于当时的明王朝以及后来的社会发展,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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