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帛书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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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书版:道可道也,非恒①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无名,万物②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故恒无欲也,以观其妙,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两者同出,异名同谓③,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传世版: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版本差异:恒:为避汉文帝刘恒的讳,传世版把“恒”改成了“常”。万物:传世版改成了“天地”,或为追求对仗工整。需注意的是,在这里天地与万物同属。异名同谓:传世版是“同谓之玄”。“谓”本义为“告诉”的意思,“异名同谓”是指名称不一样,可告诉(诉说)的东西一样。而这个东西在传世版中变成了“玄”,把道学变成了玄学,由此而始。直译:道是可以被言说的,但是言说出来的道,并不是那个恒久常存的道。名是可以被定义的,但是定义而来的名,并不是那个恒久常存的名。无形无名,是造生万物的起始;有形有名,是孕育万物的母亲。因此当我们处于无欲的状态时,可以得观从无生有之妙;当我们处于有欲的状态时,可以得观万物成形之徼。有欲无欲,同出于人;有名无名,同出于道。它们虽然名称不一样,可说的都是同一个道理。它们互相缠绕,来回切换,无限延伸。这种“玄”之又“玄”的形态是我们认知天下万物、认知道的无上法门,也是道生天下万物的神妙之门。解读:《道德经》第一章,首先第一句“道可道也,非恒道也”,传世本是“道可道,非常道”,把恒改成了常。这是因为《道德经》流传至汉代的时候,为了避汉文帝刘恒的讳,把恒改成了常。可这一改就对后人理解道德经造成了误导,有部分人把“非常道”理解成了“非同一般的道”,“不寻常的道”。在帛书版出土以后,这种理解已经很明显站不住脚了。因为常是恒常、恒久的意思,而不是一般、平常的意思。还有人把这句断为“道可,道非,常道”的,岂不知原文应该是“道可道也”,有个“也”字,根本没法这么断句。所以这句话是说:道是可以被言说的,但是言说出来的道,并不是那个恒久常存的道。名是可以被定义的,但是定义而来的名,并不是那个恒久常存的名。 我们说话,一定是要“言之有物”的,也就是要有具体的内容可陈述。而道是无法直接作为陈述对象的,因为它无形无象,不可名状。所以我们面对着它,只能“哑口无言”,想要表达就需要引入具体的实有进来。比如“上善似水”,老子说水“几于道矣”,和道很接近了,但水也仍然不是道。再比如“天之道”、“人之道”、“今之道”,“道之物”、“道之在天下”、“道之出口”,这些附加在具体对象上的“道”,和“道”本身也并不能等同。举个更容易理解的例子,比如我们可以尝试描述一下自己“爱情”的感受。是不是很难说得出口?因为我们的感受它也是无形无象而不可名的,硬要描述出来就变成了“呼吸急促,心跳加快,脑子一团乱,如同触电”之类引入了实有的概念,但心跳呼吸这些它并不能和“爱情”划等号,因此“道可道也,非恒道也”。“恒久存在的道”,其实就是指道本身,因为道是“独立而不改”、“先天地而生”的,所以称它为“恒道”。而“恒名”,《道德经》第二十一章有讲:“自今及古,其名不去”,其实说的就是恒名了。《管子》有句话是这么说的:“物固有形,形固有名”,这句话可以说是老子那个时代的通识。名起于形,因此我们有象形字,直接根据形给出了名;因此春秋百家争鸣,有了名家、法家,它们研究的正是形名之学。所以只要是物,它就有形、有象,只要有形有象,它就有名。这个名是因为物自身而存在的,并不是因为有人给它命名才存在。没人给它命名,甚至在人类还没有出现的时候,它也仍然有自己的名,这个名就是“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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