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国子监调(张卫东先生传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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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中国儒家伦理第一书。

它肯定"孝"是上天所定的规范,"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认为孝是诸德之本,认为"人之行,莫大于孝",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臣民能够用孝立身理家。


《孝经》首次将孝与忠联系起来,认为"忠"是"孝"的发展和扩大。它把"孝"的社会作用推而广之,认为"孝悌之至"就能够"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对实行"孝"的要求和方法也作了系统而详细的规定。


它主张把"孝"贯串于人的一切行为之中,根据不同人的身份差别规定了行"孝"的不同内容:天子之"孝"要求"爱敬尽于其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诸侯之"孝"要求"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卿大夫之"孝"要求"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士阶层的"孝"要求"忠顺事上,保禄位,守祭祀";庶人之"孝"要求"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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