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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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德国古典哲学大家康德(1724—1804)主要的一部法学理论著作,是《道德形而上学》的上册,康德作为启蒙运动时期最后一位主要哲学家、德国思想界的代表人物,在此书中阐述了他的法学思想。本书是康德对启蒙运动以来所宣扬的自由、平等的道德和正直法律观念进行的系统整理。在本书中,康德认为人具有天赋的权利,即与生俱来的自由。书中抨击了封建主义的法律特权,提出建立资本主义的法律秩序。康德的法学理论鲜明地代表了传统的西方法学中的一些重要观点。本书对黑格尔及以后的哲理法学家的法哲学研究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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