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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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能成为全世界大名鼎鼎的侦探,是和他有个忠诚的伙伴华生是分不开的。惊险电影中的警官,了都有鞍前马后替他效劳的助手。如今,光棍好汉已经不时髦了。就拿我们初一(四)班来说吧,瘌疤宋亮腰带上拴着成林;犟老头屁股后头跟着龚平;大兴招纳了桑英;戈东升收罗了傅向前……
就我还是条光棍好汉。
有不少人想拉我去当他们的伙伴,我恨不得用马粪堵住这些家伙的臭嘴。我个头长得像高中生,身坯结实,戴着手套咬着攻能一拳砸断一块红砖,百米赛跑12秒,堂堂正正的主儿,顶呱呱的英雄,给人当伙伴?哼!谁服谁呀。我决定自开山门,寻找得心应手的伙伴。
有这么个伙伴,那才叫威风。他天天来家叫你上课,他替你抄作业,他替你背书包。如果要干偷瓜摸枣的事,他可以为你侦察敌情,还可以为你站岗放哨。如果和人打架,他能给你当先锋,起码可以在旁边为你呐喊助威,要是你不幸被对方打得鼻子淌血,他会从自己的棉袄里抽出一团肮得要命的棉花替你堵鼻孔。遇到跟女同学过不去的事,你不好意思亲自出马跟姑娘干仗,可以派他出征。他是你的马弁、勤务、警卫;当然,如果友谊深厚,你可以晋升他做副官。
瞧着这些带伙伴的好汉,我妒嫉得牙龈痒痒。遗憾的是,班里合适的伙伴早认人瓜分了。我不能干拆台、挖墙角事。毫无办法,我只好看中坐在我前排的史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