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姆斯读本 (更新中)

1604

如果你想读法学院、或是一个对律师职业很有兴趣的人,这本书你一定不能错过!


本书的真正价值并不在于增进我们的知识,而在于启迪我们的思想。任何与伟大思想者的对话都是令人兴奋的,作为美国 法律史上“最伟大的异议者”,霍姆斯依然站在我们身旁,等待着我们翻开这本书,感受他诗性的文字与这些文字背后那锐利的思想。或许今天的法律人已经很难再用这样一种诗歌般的表达方式来写作,因为我们的法律知识已经变得太过技术化,但在内心深处,他们是否还能延续霍姆斯那份光芒四射却又不乏理性的激情?如果说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那么法律人的生命或许就在这里,正如霍姆斯告诉每个想在法律领域成功的男孩的那句话,“他灵魂的欲望就是他命运的先知”。

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美国法学家,1841年3月8日生于波士顿。1861年毕业于哈佛大学,并于同年参军,参加了南北战争。退伍后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学习,1866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在波士顿执业。1882年任教于哈佛大学法学院,随后开始担任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法官,1899年成为该法院首席大法官。1902年被西奥多·罗斯福总统任命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直至1932年1月12日以90岁高龄退休。1935年3月6日于华盛顿逝世。

选自“豆瓣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