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东北局1945-1954|解放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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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东北局(1945—1954)》叙述了中共中央东北局从1945年成立到1954年撤销的历史全貌。


抗战胜利之后,1945年9月,党中央确立了“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战略方针和占领东北的决心,当月成立了东北局,以政治局委员彭真为书记,以彭真、陈云(政治局委员)、程子华(候补中央委员)、伍修权、林枫(中央委员)为委员,东北局全权代表中央,指导东北一切党的组织及党员的活动。1946年6月,出于军事斗争工作需要,党中央对东北局干部分工进行调整,决定中央委员林彪为东北局书记、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兼政治委员,三名政治局委员(彭真、高岗、陈云)和一名中央委员(罗荣桓)为东北局副书记兼东北民主联军副政治委员,并由以上五人组成东北局常委。1949年5月,高岗任书记。


建国初期,全国划分为六大行政区,东北地区由东北局领导,由高岗担任东北局第一书记、东北人民政府主席、东北军区司令员。1951年9月,林枫和李富春任副书记。1952年8月,张秀山任第二书记,林枫任第一副书记,张明远森第二副书记。1954年4月,高饶事件后,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撤销大区一级党政机关,各大区行政委员会随同各中央局、分局一并撤销。


1960年9月,中央决定成立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个中央局,代表中央分别加强对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的领导,10月21日,宋任穷被任命为东北局第一书记,东北局书记处书记除宋任穷(东北局第一书记兼沈阳军区第一政委)外,还有东北局第二书记兼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欧阳钦,吉林省委第一书记吴德,辽宁省委第一书记黄火青,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辽宁省委第二书记兼省长黄欧东,东北局第三书记马明方,潘复生,顾卓新8名书记,2名候补书记,为喻屏(组织部长),强晓初(秘书长)。1967年8月,东北局取消。


全书分成“解放全东北”和“建设新东北”两个篇章来叙述。分别叙述了东北局从建立、发展壮大到为东北乃至全国的解放而发挥的巨大作用过程,及新中国成立后,东北局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率领东北人民在支援全国解放战争、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实现农业合作化和工业化、全力抗美援朝以及率先开展“三反”运动等方面,取得了全国瞩目的成就,并创造了一系列有长远影响的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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