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叫做《圆圈正义》?大抵是说,我们所身处的法治体系,理论上应当是一个标准的圆圈,理想情况下,所有的法治工作者应当按照这个标准各司其职、维护正义,如公安要按照法律程序来进行侦查,检察官要依法提起公诉,法官要依法审判,律师要依法辩护。
但司法理论与实际并非完全同步,理想是美好的,但现实却很残酷。于是罗翔老师写下这本书,期望自己能做一个勇敢的人,坚守住正义的圆圈。
之于我们每个人,都期望自己是勇敢的、坚守正义的,无论遇到什么,都能够坚守初心、依照原则来对待。但是,勇敢、坚守正义看似很简单,如要实际做到则非常困难。
读完这本书,在这里对法律感兴趣,让我们共同期待,离心中那份正义的坚持和向往更近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