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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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史》共分五卷,主要描述了从罗马风云时期的动荡年代:公元前6世纪的罗马,有了最原始的王政—选举产生的国王、所有家主组成的元老院、公民大会三位一体。正是这样的政权奠定了后来罗马的基本原则:行政长官具有绝对的号令权。而元老院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威,每一项重大的决议都必须经过全体公民的同意。6世纪末,罗马推翻了这样的王政,建立起了以执政官、元老院、百人团公民大会组成的贵族制共和国。废除旧王政建立新政体在当时是个普遍现象,它代表了一种限制个人专权的改革趋势。而这种由二人合作、共同执掌最高权力的执政官制度就算不是罗马所开创的,也必定是拉丁民族所具有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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