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公案公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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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公案》,一名《包公传》,明钱塘散人安遇时编纂。最早的版本是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 朱仁斋与耕堂刊本。无序跋,前附有《 国史本传》、《 包待制出身源流》,首有“ 新刊京本通俗演义包龙图判百家案目录,”正文卷端题《新刊京本通俗演义全像百家公案全传》,版心题《包公传》,现仅有日本名古屋《蓬左文库》 收藏全本,江西省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各藏一残本。 《百家公案》包括一百个包公断案的故事,小说巧借传奇手法,将包公的历次微服私访、梦兆,乃至阴间地府的鬼故事融合一起,把不同时代、不同地点发生的种种公案都加到包拯身上,使他的断案显示出亦神亦仙的离奇效果。这些故事情节曲折,内容广泛,对当时的社会生活作了生动而深刻的描绘。包公在断案时表现出的超异智能,甚至得到胡适的赞赏,胡适把他称为「东方的福尔摩斯」。明安遇时撰。短篇公案小说集,十卷,一百回。安遇时,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其他不详。包龙图,即包拯。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天圣五年(1027)进士,曾历知开封府。为官清正,立朝刚毅,宋仁宗除授龙图阁直学士,因而有"包龙图"之称,卒谥"孝肃"。是深受人民喜爱的古代清官,民间传说很多。本书即根据宋元以来的民间传说、野史笔记、杂剧话本,虚构了一百个包公断案的故事,塑造了一个半人半神的包公形象,故名《包龙图判百家公案》,又名《包公案》。这是现存明代《包公案》小说中最早的本子,也是后来通行的《龙图公案》的底本。公案,旧时官吏审理案件时用的桌子。后用为对"公案小说"的省称。公案小说,旧时小说的一种。从话本故事演变而来,大多写封建社会中官府侦察破案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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