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债杀人案纪实有声小说

大爷帮儿子还债的文案怎么写?
1个回答2024-02-09 02:20

大爷把省吃俭用的钱给儿子还债。大爷自己都不舍得吃,不舍得穿。感觉作为儿女应该孝敬父母,不要让父母太累了。

前世的因今世的债文案?
1个回答2024-03-09 05:27

今生的缘,是前世的债,

无论是来报恩的,还是来讨债的,

要来的你无法阻挡,要走的你难已挽留,

缘聚缘散,都是天意,命中注定 ,不由人想!

无论是谁,无论早晚,只要相遇,都是前世数百次回眸换来的。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1个回答2024-02-21 13:39
您好,您只是一知半解,对于“刑法上好像有这么一条说即使故意杀人了,可是警察也没有盘问到杀手,过了30年后杀人者说30年前杀人的事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是不?”这种说法不正确,刑法是有追诉时效的,但是如果侦查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的,即使100年以后,犯罪嫌疑人还是会受到刑法处罚的。“还有民事法上说的人家欠你的钱,但是3年内你没有问对方钱的事也没有在借条上注明你今天叫欠款人还钱,那3年后欠款人不还钱即使对薄公堂也是欠款人赢得官司是不是有这一为事? ”一般欠条上都有还款期限的,没在借条上写没关系,只要有相应证明就行。如果过了还款期限两年那就丧失了胜诉权。
真实故事纪实:锡林浩特谋杀案,欠债人设计谋害好友债主夫妻,后来怎样?
1个回答2023-08-12 07:56
后来这名犯罪嫌疑人最终落入法网,并且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求几部大案要案纪实的电视剧
1个回答2024-01-29 22:46
90年代拍摄的纪实电视剧:
《燕赵刑警》、《中国刑警》、《末路》、《12.1枪杀大案》、《命案十三宗》
大案要案纪实片
1个回答2024-01-26 05:50
关于东北大案的纪实片有以下:《绝不放过你》,根据98年长春黑老大梁旭东的案子改编,号称“98打黑第一案”。《大潮中的枪声》,根据闻名全国的哈尔滨黑
负债者励志文案?
1个回答2024-02-11 01:06

我虽然是一位负债者,但我并不自卑,我会通过我自己的努力来还债

孩子报恩和讨债的文案?
1个回答2024-01-27 12:10

1.隐藏在灵魂深处最闪耀的是有一颗感恩的心。

2.要努力让老人过一个幸福安宁保持尊严的晚!

3.学会感恩,愿你的世界充满阳光。

4.感恩节购机,三重好礼送给你!

5.感恩是羊之跪乳,是鸦之反哺,感恩之心,值得每个人拥有。

6.公益千挑万选,爱心接力一点。

7.乐善公益心牵手,爱心接力共拥有。

8.慈善奉献不停息,爱心接力永相传。

9.常怀感恩之心;世间更加美丽。

10.迎接老龄社会挑战,创建多元养老体制。

11.海祥化妆品,xx感恩特卖会震撼启幕

12.做人要厚道!感恩要和谐!价格要给力!

13.关心老人,关爱老人,关怀老人。

14.情可动天,恩可惊世;懂得真情,学会感恩。

15.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关爱老人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选择之债的案例
1个回答2024-02-14 11:56

【案情介绍】
甲方因急需柴油,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商定,乙方在1个月内筹集0号或10号柴油10吨供给甲厂,每吨单价为1200元;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了2000元定金。乙厂也在合同生效后第25天,依约定向某厂发运了0号柴油10吨。因当时气温下降,0号柴油无法投入使用。故甲厂要求乙厂改供10号柴油,或者退货。乙厂认为其所供0号柴油符号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既不应换货,也无货可换;同时要求甲厂依约支付货款。
【问题】
1.本合同所生之债是简单之债,还是选择之债,为什么?
2.甲厂要求乙厂换货或退货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评注】
1.本合同所生之债为选择之债。所谓简单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以该种标的履行的债,当事人没有选择的余地。所谓选择之债是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得从两个以上的标的中选择其一来履行的债。本案中,甲、乙两厂约定,乙厂可以筹集0号或10号柴油供给甲厂,因此,是属于选择之债。
2.甲厂要求乙厂换货或退货的理由不能成立。因为,选择之债的履行,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且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归属于债务人,债务人有权选择任何一种标的履行义务。本案中,乙厂享有选择权且已履行了义务,甲厂接受了乙厂的履行,故甲厂的理由不能成立。

选择之债的案例
1个回答2024-02-19 09:22

【案情介绍】
甲方因急需柴油,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商定,乙方在1个月内筹集0号或10号柴油10吨供给甲厂,每吨单价为1200元;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了2000元定金。乙厂也在合同生效后第25天,依约定向某厂发运了0号柴油10吨。因当时气温下降,0号柴油无法投入使用。故甲厂要求乙厂改供10号柴油,或者退货。乙厂认为其所供0号柴油符号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既不应换货,也无货可换;同时要求甲厂依约支付货款。
【问题】
1.本合同所生之债是简单之债,还是选择之债,为什么?
2.甲厂要求乙厂换货或退货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评注】
1.本合同所生之债为选择之债。所谓简单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以该种标的履行的债,当事人没有选择的余地。所谓选择之债是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得从两个以上的标的中选择其一来履行的债。本案中,甲、乙两厂约定,乙厂可以筹集0号或10号柴油供给甲厂,因此,是属于选择之债。
2.甲厂要求乙厂换货或退货的理由不能成立。因为,选择之债的履行,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且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归属于债务人,债务人有权选择任何一种标的履行义务。本案中,乙厂享有选择权且已履行了义务,甲厂接受了乙厂的履行,故甲厂的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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