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解释全文

文化相关联的解释,说明或者与之相关联典故民间故事
1个回答2024-02-27 08:02
典故
基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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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典章和掌故:熟于朝廷典故。
②诗文中引用古书里的故事或语句:稼轩作词多用典故。

词语分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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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 : 典 diǎn 可以作为标准的书籍:典籍。字典。词典。经典。引经据典。标准,法则:典章。典制。典故( 详细>>
故 : 故 gù 意外的事情:事故。变故。故障。原因:缘故。原故。有心,存心:故意。故杀(有意谋杀)。?
求“市民文学”的解释
1个回答2024-03-09 18:55
shì mín wén xué封建社会后期,适应城市居民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文学。内容大多描写市民社会的生活和悲欢离合的故事,反映市民阶层的思想和愿望。宋元明话本是其代表作品。成语资料

成语解释:封建社会后期,适应城市居民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文学。内容大多描写市民社会的生活和悲欢离合的故事,反映市民阶层的思想和愿望。宋元明话本是其代表作品。
常用程度:常用
感情色彩:贬义词
成语结构:偏正式
产生年代:现代

成语与民同乐的意思和解释,用与民同乐造句及其故事典故
1个回答2024-01-26 05:04
故事典故:《孟子·梁惠王下·庄暴见孟子》:“今王四猎于此,百姓闻王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田猎也?’此无他,与民同乐也.”
成语与民同乐的意思和解释,用与民同乐造句及其故事典故
1个回答2024-01-24 13:17
故事典故:《孟子·梁惠王下·庄暴见孟子》:“今王四猎于此,百姓闻王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田猎也?’此无他,与民同乐也。”
民办教师通知
1个回答2024-01-22 01:10
各地略有不同,请看山东:
一、民办教师中哪些人可以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
(一)200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市户籍的民办教师且在我市公办学校连续服务满一年及其以上、离开民办教师岗位后没有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的。
(二)未享受离岗保留民师相关待遇。
(三)户籍迁移到市外的原民办教师也纳入发放范围。
二、民办教师何时在哪里申报养老和医疗补助
2013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经区县审定的《重庆市发放原民办教师老有所养补助申请表》,到参保地社保经办申报办理有关手续;户籍在我市但在市外参保的,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申报办理有关手续;户籍迁移到市外的,向原户籍地社保经办申报办理有关手续。
三、原民办教师享养老和医疗补助的标准
养老和医疗补助分为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一次性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补助600元(例如:张某,曾经在民办教师岗位任教服务了10年,将给与一次性定额补助6000元,这笔钱原则上用于张某参加养老保险的补贴);医疗补贴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每年补助120元,从本人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由社保经办按月代发,即每任教服务一年每月发放医疗补贴10元(例如,张某,曾经在民办教师岗位任教服务了10年,在其领取养老待遇时,每月发放医疗补贴100元)。医疗补贴不作为计发死亡待遇的基数。
四、2013年1月1日未年满60周岁、并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民办教师,如何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
(一)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享受的一次性定额补助资金全部计入本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未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申请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完清2013年的缴费后,个人享受的一次性定额补助资金全部计入本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定额补助资金不计缴费年限,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规定计息,从其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按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方法确定发放金额,与基本养老金一并发放。
(二)原民办教师应享受的医疗补贴,从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按区县审定的标准由社保经办按月通过金融代发。
五、2013年1月1日年已满60周岁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民办教师,如何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
(一)各区县试点启动之月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尚未参保的,可根据一次性定额补助金额选择适当的缴费档次参保,其一次性趸缴的月数按本人2013年1月距离75周岁余命的月数计算(不足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统一按60个月计算),养老待遇从2013年1月起发放;已参保但未选择缴费或未达到最高缴费档次的,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当缴费档次,提高养老待遇,增加的养老待遇从2013年1月起发放。当一次性定额补助用于参保缴费时,若不足由本人补足,若有余额可发给本人。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且已选择最高缴费档次的原民办教师,一次性定额补助直接发给本人。
各区县试点启动之月未满60周岁,但2013年1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已参保并领取养老待遇的,一次性定额补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重新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一次性定额补助增加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从2013年1月起执行;未参保的,可从区县试点启动之月参保缴费,达到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时,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发放养老待遇。一次性定额补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后,一次性定额补助增加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从2013年1月起执行。
(二)原民办教师应享受的医疗补贴,从2013年1月起,按区县审定的标准由社保经办按月通过金融代发。
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民办教师怎样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
凡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征地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淹没移民农转非人员、户籍制度改革成户转户并退地的人员)的原民办教师一次性定额补助直接发给本人。已领取养老待遇的,从2013年1月起,按照区县审定的医疗补贴标准按月代发;未达到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从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按区县审定的医疗补贴标准按月通过金融代发。
已参加“超龄人员”养老保险且领取养老待遇的,一次性定额补助一次性发给本人;从2013年1月起,按区县审定的医疗补贴标准按月代发。符合参加“超龄人员”养老保险条件,现尚未参保的,可选择参加“超龄人员”养老保险,一次性定额补助用于参保缴费,不足的由本人补足,有余额的发给本人。从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按区县审定的医疗补贴标准按月通过金融代发。
七、户籍迁移到市外的原民办教师怎样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
户籍迁移到市外且未在我市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的原民办教师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均一次性发给本人。其中,医疗补贴根据区县审定的标准按余命年限12年计发。社保经办通过金融办理(或者银行账户)实行社会化发放。户籍迁移到市外现仍在我市参保并领取养老待遇的,医疗补贴由社保经办按月通过金融代发。
八、户籍在我市但在市外参保的原民办教师怎样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
户籍在我市但在市外参保的原民办教师,凭参保地社保经办出具的参保证明申报办理相关手续。一次性定额补助直接发给本人。医疗补贴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是已在市外领取养老待遇的,按余命年限12年一次性计发给本人。二是尚未领取养老待遇的,达到领取养老待遇条件时,在市外领取养老待遇的,凭参保地社保经办出具的参保证明,按余命年限12年一次性计发给本人;在我市领取养老待遇的,医疗补贴随养老待遇按月通过金融代发。
九、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民办教师死亡后,计入其个人账户的一次性定额补助怎么处理
原民办教师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经办应将一次性定额补助以“集体补助”的名义计入其个人账户。在未领取养老待遇前死亡的,一次性定额补助本息全额退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已领取养老待遇后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一次性定额补助有余额的,将余额本息退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
民间那些通神的人怎么来的
1个回答2024-02-23 18:22
古代有神通多!有一穿墙术因为好色消失了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解释
1个回答2024-01-09 09:52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合同编对公平原则的规定有什么
公平原则 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民法典》第六条 【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包括:
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公平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其意义和作用是:公平原则是社会公德的体现,符合商业道德的要求。将公平原则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准则,可以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力,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五百三十三条 【情势变更】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二、公平原则和平等原则有什么区别
(一)公平原则和 平等原则 极为类似,因为平等和公平都强调了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据此有许多学者认为,公平原则应当包括在平等原则中,认为公平就是平等的具体化。但两者是有区别的:一方面,平等原则注重的是地位的平等,而公平原则注重的是结果的公平。另一方面,平等注重的是形式上的平等,而公平注重的是实质上的公平。所以这两项原则是不能相互替代的。
(二)公平原则和意思自治原则是相辅相成的。意思自治原则要求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中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意志,公平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以公平、正义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在当事人的真实意志与其外在的表示不一致,而局外人又往往无从得知时,应本着公平原则,从行为的结果是否公平合理判断该行为是否出于当事人的自愿。还有一种情况是,某些看起来是出于当事人自愿的民事活动,对于双方当事人产生的经济利益,显失公平,从而和民法的公平原则相悖,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这种民事行为可以撤销。可见,公平原则能够切实保护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自主自愿,弥补意思自治原则适用的不足。
三、公平原则是什么意思
公平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强调在市场经济中,对任何经营者都只能以市场交易规则为准则,享受公平合理的对待,既不享有任何特权,也不履行任何不公平的义务,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机会平等;(二)当事人的关系上利益应均衡,合理分配义务。(三)当事人合理地承担 民事责任 。
通过阅读上文可以得知,公平原则是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求“视民如伤”的解释
1个回答2024-02-26 21:30
shì mín rú shāng把百姓当作有伤病的人一样照顾。旧时形容在位者关怀人民。《左传·哀公元年》:“臣闻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为土芥,是其祸也。”典故出处

《左传·哀公元年》:“臣闻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为土芥,是其祸也。”

近义词

爱民如子

反义词

视如草芥

英文翻译

take good care of the people as if they were patients

成语资料

成语解释:把百姓当作有伤病的人一样照顾。旧时形容在位者关怀人民。
成语举例:君莅其任,视民如伤。(晋 潘岳《扬荆州诔》)
常用程度:生僻
感情色彩:褒义词
语法用法:作谓语;含褒义
成语结构:动宾式
产生年代:古代

请问民法通则与民事诉讼法有区别吗?谢谢!
1个回答2023-01-02 09:15
一个纲、一个目。
有关普通女平民的古言
1个回答2023-04-14 13:40
吕丹的【拒做帝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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