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vel-「惊奇队长」卡罗尔·丹弗斯

2023-05-25 04:56:27国画家墨威12:22 5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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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罗斯特的简介

弗罗斯特(RobertFrost)(1874~1963)美国诗人。1874年3月26日生于美国西 部的旧金山。他11岁丧父,后随母亲迁居东北部的新英格兰。此后,他就与那块土 地结下了不解之缘。弗罗斯特16岁开始写诗,20岁时正式发表第一首诗歌。他勤奋 笔耕,一生中共出了10多本诗集,其中主要的有《波士顿以北》(1914),《山间》 (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流的小溪》(1928),《见证树》(1942)以 及《林间空地》(1962)等。弗罗斯特的诗可分为两大类:抒情短诗和戏剧性较强的 叙事诗,两者都脍炙人口。弗罗斯特的抒情诗主要描写了大自然和农民,尤其是新 英格兰的景色和北方的农民。这些诗形象而生动,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深受各层次 读者的欢迎。他的叙事诗一般都格调低沉,体现了诗人思想和性格中阴郁的一面。 弗罗斯特的世界观是比较复杂的,他把世界看成是一个善与恶的混合体。因此,他 的诗一方面描写了大自然的美和自然对人类的恩惠,另一方面也写了其破坏力以及 给人类带来的不幸和灾难。弗罗斯特诗歌风格上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朴素无华,含义 隽永,寓深刻的思考和哲理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这既是弗罗 斯特的艺术追求,也是他事业成功的秘密所在

弗罗斯特的主要作品

弗罗斯特的诗歌最初未在美国引起注意,1912年举家迁往英国定居后,继续写诗,受到英国一些诗人和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的支持与鼓励,出版了诗集《少年的意志》(1913)和《波士顿以北》(1914),得到好评,并引起美国诗歌界的注意。1915年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他的诗名日盛,于1924、1931、1937、1943年四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他晚年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在他75岁和85岁诞辰时,美国参议院作出决议向他表示敬意。他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但不像浪漫派、唯美派诗人那样矫揉造作。他不追求外在的美。他的诗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著名的《白桦树》一诗,写一般人总想逃避现实,但终究要回到现实中来。《修墙》写人世间有许多毫无存在价值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墙。除了短篇抒情诗外,他有一些富于戏剧性的长篇叙事诗,刻画了新英格兰乡间人物的精神面貌,调子比较低沉,亦颇有特色。在格律方面,弗罗斯特爱用传统的无韵体和十四行体的各种变体,在节奏上具有自己的特色。 弗罗斯特常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他又被认为与艾略特同为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 弗罗斯特的著名诗集还有《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去的溪流》(1928)、《又一片牧场》(1936)等。1949年出版了《诗歌全集》,以后仍陆续有新作发表 《波士顿以北》(1914),《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流的小溪》(1928),《见证树》(1942)以及《林间空地》(1962)

弗罗斯特的简介

弗罗斯特(1874—1963),美国诗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父亲在他11岁时去世。母亲把他带到祖籍新英格兰地区的马萨诸塞州。中学毕业后,在哈佛大学学习两年。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开始写诗。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

弗罗斯特

弗罗斯特(RobertFrost)(1874~1963)美国诗人。1874年3月26日生于美国西部的旧金山。他11岁丧父,后随母亲迁居东北部的新英格兰。此后,他就与那块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弗罗斯特16岁开始写诗,20岁时正式发表第一首诗歌。他勤奋笔耕,一生中共出了10多本诗集,其中主要的有《波士顿以北》(1914),《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流的小溪》(1928),《见证树》(1942)以及《林间空地》(1962)等。弗罗斯特的诗可分为两大类:抒情短诗和戏剧性较强的叙事诗,两者都脍炙人口。弗罗斯特的抒情诗主要描写了大自然和农民,尤其是新英格兰的景色和北方的农民。这些诗形象而生动,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深受各层次读者的欢迎。他的叙事诗一般都格调低沉,体现了诗人思想和性格中阴郁的一面。弗罗斯特的世界观是比较复杂的,他把世界看成是一个善与恶的混合体。因此,他的诗一方面描写了大自然的美和自然对人类的恩惠,另一方面也写了其破坏力以及给人类带来的不幸和灾难。弗罗斯特诗歌风格上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朴素无华,含义隽永,寓深刻的思考和哲理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这既是弗罗斯特的艺术追求,也是他事业成功的秘密所在。

弗罗斯特的简介

弗罗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美国诗人。1874年3月26日生于美国西 部的旧金山。他11岁丧父,后随母亲迁居东北部的新英格兰。此后,他就与那块土 地结下了不解之缘。弗罗斯特16岁开始写诗,20岁时正式发表第一首诗歌。他勤奋 笔耕,一生中共出了10多本诗集,其中主要的有《波士顿以北》(1914),《山间》 (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流的小溪》(1928),《见证树》(1942)以 及《林间空地》(1962)等。弗罗斯特的诗可分为两大类:抒情短诗和戏剧性较强的 叙事诗,两者都脍炙人口。弗罗斯特的抒情诗主要描写了大自然和农民,尤其是新 英格兰的景色和北方的农民。这些诗形象而生动,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深受各层次 读者的欢迎。他的叙事诗一般都格调低沉,体现了诗人思想和性格中阴郁的一面。 弗罗斯特的世界观是比较复杂的,他把世界看成是一个善与恶的混合体。因此,他 的诗一方面描写了大自然的美和自然对人类的恩惠,另一方面也写了其破坏力以及 给人类带来的不幸和灾难。弗罗斯特诗歌风格上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朴素无华,含义 隽永,寓深刻的思考和哲理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这既是弗罗 斯特的艺术追求,也是他事业成功的秘密所在

纽卡斯尔联队前锋卡罗尔全部资料

现在是利物浦的

弗兰克·卡明斯基的队服是几号?

他的队服是44号。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队员,有着非常强的实力。

弗格斯·马克·罗伊的生前传说

从前爱尔兰北部的国家阿尔斯特的王后涅萨 (Nessa)是名绝色佳人,她与一名德鲁伊生下了后来的大英雄康诺尔(Conall)和未来的国君康奇厄伯·麦克·涅萨(Conchorbor mac Nessa)。 前任国王死后,其同父异母的兄弟弗格斯·马克·罗伊(Fergus mac Róich)希望能迎娶王后涅萨,但涅萨的条件是让她的儿子康奇厄伯成为阿尔斯特的新国王,弗格斯答应了。在之后的1年时间里,康奇厄伯成为了一名深受百姓爱戴的优秀君主,弗格斯也坦然接受了这位年轻的新国王。 可是,不久康奇厄伯就开始施行暴政,他对部族首领的女儿迪尔德丽(Deirde)年轻的美貌垂涎三尺,并设计杀害了她的丈夫尼西,这一切成为了阿尔斯特的悲伤之源。 随着康奇厄伯日渐加剧的暴政,弗格斯对这位昏庸残暴的国王失望透顶,最终揭竿而起带领几百名阿尔斯特武士离开故国投奔了爱尔兰西边的康诺特国(Connacht)。康奇厄伯一裂信隐怒之下杀光了弗格斯留在阿尔斯特的全族。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残酷战争中,由于敌人的魔法,阿尔斯特的壮年男子全都无法作战,库·丘林只能孤军作战,捍卫国土,最后使用计策成功延滞了梅芙大军对阿尔斯特的进犯。 战争中,他与以“反阿尔斯特联盟”统帅的身份上场的弗格斯定下了“一胜一负”的约定,为了不使自己和同胞互相残杀,弗格斯空手接近敌阵,他与库·丘林约定各自假装被对方打败一次。在达成协议后,当今 天在战场上库·丘林撤退的话,下一次就换他撤退。 弗格斯宣称“获得胜利”后回到了康诺特大营,隔天他就不再现身战场,而库·丘林却依然健在。战事仍处在胶著状态,恼怒没有杀死库·丘林的梅芙就开始质问弗格斯甚至痛骂他的软弱无能,弗格斯也因此不能再避不出战。 他就率领战士出战,他疯狂杀戮着阿尔斯特士兵,战场血流成河,甚至连阿尔斯特的国王康奇厄伯都被弗格斯俘获。当弗格斯想一剑将他砍成两半时,因王子苦苦求情才放过了康奇厄伯,然后用剑轰飞三座山头来给予警告。 接着,弗格斯开始继续杀戮。不过因为库·丘林的到来弗格斯遵守了约定放弃战斗从战场上逃跑,其他士兵因为大将逃离战场而因此士气大减。 后来梅芙请来了深海巨人族巫师卡拉丁(Calatin)和他的27个儿子一同出战,听到消息的弗格斯派出了帮助库·丘林的战士,在他们的帮助下库·丘林才能将这28人坦答打败。 从此之后梅芙不再信任弗格斯,而弗格斯在敌阵前放弃部下逃亡的行为也传遍了整个爱尔兰。从此他声名扫地,人们不再歌颂他,之后这位传奇的英雄一直忍受着别人的指责郁郁而终。 扩展资料: 人物设定: 凯尔特·阿尔斯特时代(周期)的勇士。 既是赤枝骑士团的一员,也是作为英雄库·丘林的朋友兼养父而为人所知的魔剑使。 精力旺盛且食量很大的壮汉,慷慨大方,不嫉妒他人,无所畏惧——作为堂堂的勇士,弗格斯的名字至 今仍在后世口中流传。 虽是成为赤枝骑士团顶梁柱的男人,却被阿尔斯特王康奇厄伯的背信弃义激怒而叛离了骑士团。 在阿尔斯特传说最大的战争爆发之际,效力于恋人康诺特女王梅芙一方施展着他的勇武。 由于阿尔斯特有库·丘林在而不能使出真本事的他,即便如此也一时把康奇厄伯王逼到了只差一点就被打垮的境地。 这场战斗,根据与库·丘林交换的誓约,与他再战的场合几乎是无条件获得了胜利。 第二次对阿尔斯特的进攻时,由于企图向库·丘林复仇的女王梅芙作出了“弗格斯的存在会成为阻碍”的判断,没有被招募上战场。 在那之后,遭被嫉妒驱使的梅芙之夫艾利尔王之手暗杀。 寄予圣杯的愿望是“妻子和梅芙的关系能够再次变好”。 但愿,关系能够变好。 顺便一提妻子是森林的女神——也就是神灵。 与他无比适合的对象什么的,在人类之中是不存肆厅在的!

罗丹和卡米尔的英文怎么说

Camille [kə'mi:l] Rodin 这个会读的吧

弗罗斯特的简介

弗罗斯特,R·(RobertFrost1874-1963) 诗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父亲做过校长与新闻记者,在他11岁时逝世。母亲把他带到祖籍新英格兰地区的马萨诸塞州。中学毕业后,在哈佛大学肄业2年。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开始写诗。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弗罗斯特的诗歌最初末在美国引起注意,1912年举家迁往英国定居后,继续写诗,受到英国一些诗人和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的支持与鼓励,出版了诗集《少年的意志》(1913)与《波士顿以北》(1914),得到好评,并引起美国诗歌界的注意。1915年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他的诗名日盛,于1924、1931、1937、1943年4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他晚年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他的诗往往从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著名的《白桦树》一诗,写一般人总想逃避现实,但终究要回到现实中来。《修墙》写人世间有许多毫无存在必要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墙。除了短篇抒情诗外,他有一些富于戏剧性的长篇叙事诗,刻画了新英格兰乡间人物的精神面貌,调子比较低沉,亦颇有特色。 弗罗斯特常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他又被认为与艾赂特同为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著名诗集还有《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去的溪流》(1928)、《又一片牧场》(1936)等。1949年出版了《诗歌全集》,以后仍陆续有新作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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