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上的伤害,往往不是因为事件本身,而是你看待它的视角

2023-09-27 09:16:12艾米在说10:11 2803
声音简介

原文来自上海山丘心理咨询工作室

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

如果是在学校发生的事情,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孩子如果没有过错,不负责任。

人身伤害事件

你好,应先报警,之后再起诉维权,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老师和家长如何处理孩子间无意伤害事件才合情合理?

自己的孩子在幼儿园被其他小朋友抓伤了或者撞出血来了。面对这样的情况,家长的心里最多的感觉就是心疼和气愤。一方面责怪家长不好好教导孩子,另一方面也责怪老师没有看好小朋友。面对这些情况,家长的情绪可以理解,但是一些客观情况我们也不能忽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幼儿园的教育还存在幼儿人数多和老师人数少的情况,要老师时刻注意到孩子的一言一行不是太现实;另一方面,现在的孩子之中大多是独生子女,不懂得谦让等情况,因此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伤害事件。那么家长如何正确对待孩子们的伤害事件呢? 首先,应该把握一个原则:那就是孩子们的问题还是要孩子们自己去解决。因为孩子们的这些伤害事件,有些是无意的,可能是因为孩子的不小心或者用了不恰当的表达方式造成的,(如有些孩子为了表达喜悦,会拍拍同伴的肩膀或拉拉小辫子等),但孩子不会掌握这些动作的度,结果造成了脸上抓了一下或衣服拉破了等。其实事情发生后,经过老师的教育,孩子们会懂得今后该如何正确做,但如果家长参与之中(对肇事孩子大声教育、漫骂、管教自己的孩子以后别跟这个孩子玩等),会对孩子造成很大的身心伤害,不仅对肇事的孩子,甚至自己的孩子也会受到伤害,因为这会对孩子结交好朋友存在一定的影响和留下阴影。 其次,当发生事故后,家长们也不是置身事外,置之不理,而是应该和老师一起教育孩子。如果碰到自己的小孩被小朋友欺负时该如何应对?家长应该教育孩子用嘴巴来解决问题,而不是动拳头。你让让我,我让让你,这样事情就能很快平息下来。如果大家都是用这样的方式,那么我们的伤害事故就会减少到最少。 另外,也请家长们做好一些辅助工作: 1.检查孩子的书包里是否有危险的玩具或物品。(尖锐的、打火机、弹弓等)避免孩子在玩时不小心划到或戳到小朋友。 2.尽量少让孩子看有暴力的动画片,避免孩子模仿剧中情节。(我个人认为奥特曼类片子不太好) 3.每星期给孩子剪指甲,避免游戏时指甲划伤同伴。 相信有了家长的配合和老师的教育,幼儿园的伤害事件会逐渐减少的。相信自己的孩子,因为他们是在学习过程中逐渐成长,慢慢地学会与人相处,掌握友好协商的本领 儿童心理学认为,孩子间的冲突、纠纷有利于培养孩子的自我意识,孩子在纠纷中可以提高与人交往、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也能锻炼坚强的意志。因此,家长应理智地看待孩子之间的矛盾,积极引导,帮助孩子正确处理。当孩子被人“欺负”后,家长首先要镇定自己的情绪,并想法稳定孩子的情绪,心平气和地引导孩子讲出真相,和孩子一起分析事情的前因后果,确定相关责任。

学生在校意外伤害事件

如果学校无过错,学校不承担责任。

故意伤害事件

一定要验伤。如果构成重伤,应该要判刑

幼儿园伤害事件!急!!!

首先,我同意楼上的意见。即你女儿的情况,没有达到伤残的程度。乳牙退掉就没问题了。当然,去医院的治疗费幼儿园及园长肯定是要承担的。 其次,这个事件还涉及到一个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即经过这个事件三岁孩子是否受到了惊吓而造成一些后果,从而使您和爱人受到精神损害。你有权要求幼儿园及园长向你们赔礼道歉,还可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过对于后者,法律规定的比较严格,要求达到“造成严重后果”。由于我无法知道事发之后出现了哪些情况,所以是否可以主张权利并得到法律保护,尚不得而知。当然,在与幼儿园及园长交涉此事的时候还是可以提出的。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幼儿园伤害事件!急!!!

首先,我同意楼上的意见。即你女儿的情况,没有达到伤残的程度。乳牙退掉就没问题了。当然,去医院的治疗费幼儿园及园长肯定是要承担的。 其次,这个事件还涉及到一个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即经过这个事件三岁孩子是否受到了惊吓而造成一些后果,从而使您和爱人受到精神损害。你有权要求幼儿园及园长向你们赔礼道歉,还可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过对于后者,法律规定的比较严格,要求达到“造成严重后果”。由于我无法知道事发之后出现了哪些情况,所以是否可以主张权利并得到法律保护,尚不得而知。当然,在与幼儿园及园长交涉此事的时候还是可以提出的。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学校伤害案件

小强是位小学生,在上课前半小时来到学校,走到教室内,小华和另一同学正在打闹,小华举起凳子吓唬那个同学时凳子砸在小强的面部,小强门牙被砸掉。此案中学校是否有过错,应承担什么责任? 本学生伤害案中,直接和肇事人是小华他应当对小强受到的伤害后果负责。但小学生应该是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的过错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即应当由小华的家长承担赔偿责任。但当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后,学校对小学生负有监护人责任,小学生到校后随时都应当在老师的直接监护之下,就“举起凳子吓唬同学”这个情节而言,显然是没有老师在场监护,那么,老师或学校就有监护不当的责任了。即学校也应承担责任。 “门牙被砸掉”已经符合十级伤残的标准了,小强的家长可在经法医作出伤残鉴定后,向小华家长和学校请求赔偿,如果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面对严重的校园伤害事件学生应该怎么做

那只是一部分的事,家长要教会孩子如何处理这些事情,说的要细,要常说。

幼儿园伤害事件

孩子如果已经由父母接走,校方没有责任,双方家长都有责任 应由你承担 你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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