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CPA经济法 第二章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三)
讲义部分
(三)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1.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1)自始无效:从行为成立之时即无效
(2)当然无效: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也不论是否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皆无效
(3)绝对无效: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补正
2.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
根据《民法典》,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以下种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正确认识其行为的法律意义,依法不能进行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2)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如果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另外一个民事法律行为,被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当事人所表达的意果是真实的,但这种意思表示是非法的,因此是其法律效无效的。
(4)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因此,并非违反法律的行为一律都是无效的。另外,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亦无效。
【例题·单选题】甲向乙兜售毒品时,虽然提供了真实的毒品作为样品,实际交付的却是面粉。下列关于该民事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4年)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答案】B
【解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例题·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5年)
A.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补正
B.其无效须以当事人主张为前提
C.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D.其无效须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
【答案】AC
【解析】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是:(1)自始无效。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2)当然无效。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是否知道,也不论是否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民事法律行为当然无效。(3)绝对无效。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补正。当事人通过一定行为消除无效原因,使之有效,这不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补正,而是消灭旧的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新的民事法律行为。
(四)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1.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于行为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或者意思表示不自由,导致非真实的意思表示,可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2.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
(1)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2)受欺诈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3)受胁迫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4)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
具体而言:
(1)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造成较大损失的意思表示。
基于重大误解而为行为的当事人,对于因撤销民事法律行为而导致的相对人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受欺诈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欺诈,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而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被欺诈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受胁迫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受胁迫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指以给公民或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相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
被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显失公平进行判断的时间点,应当以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时间点为标准。
【提示】在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并非所有当事人均享有撤销权。在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只有受损害方才有权撤销。撤销权应依诉行使,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
【辨析】第三人胁迫及第三人欺诈的撤销权问题
如果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胁迫既可以来自民事法律行为的相对人,也可以来自第三人,其法律效果一样,均导致民事法律行为的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