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
1.规范的含义大体与标准、尺度、准则、规矩和规则。
2.社会规范是指人与人相处的准则。法律就是社会规范之一。
3.法律不同于技术规范和自然法则。
(1)技术规范,它的调整对象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规定人们如何使用自然的力量和生产工具以有效地利用自然的行为准则。
(2)自然法则,即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之间的联系,自然现象的存在与人的思维和行动无关,因此它不具有文化的意蕴。对于自然法则,人们只能认识和遵守而不能改变,违背自然规律,会招致自然力的惩罚。
(3)社会规范是无数思维着的理性的个人行动的结果,是一种文化现象。
4.作为调整行为的社会规范,法律又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法律是一种以公共权力为后盾的、具有特殊强制性的社会规范。而习惯、道德、宗教、政策等社会规范则建立在人们的信仰或确信的基础上,大体上通过社会舆论、传统的力量、社团内部的组织力或人们的内心发生作用。因此,它们不仅是人的行为的准则,而且也是人的意识、观念的基础。
【帆哥提示】
1.规范性有两层含义:(1)对象不特定;(2)适用可反复。
2.法典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因为法典针对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在同样的情况下是可以反复适用的。根据法律作出的判决书针对对象特定,且不能反复使用,属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二)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
1.法形成于公共权力机构,这是法律与其他人为形成的社会规范的主要区别之一。
2.法的形成方式有两种:制定和认可。
3.通过制定的方式形成的法律就是成文法或制定法。
4.认可就是国家机关赋予社会已有的社会规范,如习惯、道德、宗教教义、政策等,法律效力。认可有两种方式:
(1)国家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将已有的不成文的零散的社会规范系统化、条文化,使其上升为法律。此种方式可称之为“具体认可”。
(2)立法者在法律中承认已有的社会规范具有法律的效力,但未将其转化为具体的法律规定,而是交由司法机关灵活掌握,如有关“从习惯”“按政策办”等。此种方式可称之为“抽象认可”。
(三)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1.在一国主权范围内,法具有普遍效力,所有人都要遵守;
2.在民主法治国家里,法律对同样的事和人同样适用,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近代以来,法虽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具有地域性、民族性。但一国法的内容与人类的普遍要求相一致。
【帆哥提示】
1.普遍性有三层含义:效力最高性,适用平等性;内容一致性。
2.亚里士多德曾言:法治就是已经制定的法律获得了普遍的遵守,而为大家所遵守的法律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普遍守法是法治不可或缺的要素。
(四)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1.法是通过设定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为模式的方式,指引人的行为,将人的行为纳入统一的秩序之中,以调节社会关系。
2.法律以权利义务为内容,意味着一定条件具备时,人们可以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必须做或必须不做某件事。而自然法则不是人们选择的问题,一定条件具备时,必然出现一定的结果。
3.法律具有既关注权利也关注义务的两面性。宗教、道德等社会规范,其内容主要是对主体的义务性要求。
(五)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
1.规范都有保证自己实现的力量。没有保证手段的社会规范是不存在的。
2.不同的社会规范,其强制措施的方式、范围、性质是不同的。法律强制是一种国家强制,法律是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最后力量,而非唯一力量。
3.国家强制力即国家暴力。国家的暴力是一种“合法的”暴力。国家权力必须合法行使,包括符合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方面的要求。
4.无程序即无正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必须遵守法律程序,法律职业者必须在程序的范围内思考、处理和解决问题。法的程序性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
(六)法是可诉的规范体系,具有可诉性
1.法的可诉性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规范人们外部行为的规则可以被任何人在法律规定的机构中通过争议解决程序加以运用以维护自身权利的可能性。
2. 不同的社会规范,具有不同的实现方式。法律的实现方式不仅表现在以国家暴力为后盾,更表现在以一种制度化的争议解决机制为权利人提供保障,通过权利人的行动,启动法律与制度的运行,进而凸显法律的功能。所以,判断一种规范是否属于法律,可以从可诉性的角度加以观察。
3.法的可诉性的构成要素:
(1)可争讼性。即任何人均可以将法律作为起诉和辩护的根据。
(2)可裁判性(可适用性)。法律能否用于裁判作为法院适用的标准是判断法律有无生命力、有无存续价值的标志。
【帆哥提示】可诉性要素有二:对公民可争讼;对法院可裁判。
【真题示例】
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关于法的这一特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1/55,多选) [1]
A.法律具有保证自己得以实现的力量
B.法律具有程序性,这是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
C.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法律主要依靠国家暴力作为外在强制的力量
D.自然力本质上属于法的强制力之组成部分
【分析】自然与人为相对应。保证法律实施的力量是国家强制力,国家强制力是一种人为的暴力,而非自然力。故D错。其余选项均正确。
[1]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