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秩序的建构
主播:龙元富律师 播放:6828次最近更新: 2022-05-24
节目列表
正序 | 倒序
- 1法律决定论的核心在于通过“概念计算”来预测审判结果的理论前提及其相应的制度性设计
- 2一、两种法律解释观 (一)法律决定论的思维模式
- 3本文的探索目标,及其路径依赖
- 4法律解释,究竟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抑或应当是主客观相结合的
- 5关键问题是怎样进行解释?怎样认识解释
- 6法律本身的天然局限性就是法律解释学的根源
- 7审判规范不能从法律条文中靠逻辑演绎出来而应该通过观察和分析现实的社会关系去归纳之
- 8法律解释的真谛——探索实用法学的第三道路
- 9《法治程序的意义——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另一种思考》的相关说明
- 10利益转变成权利,服从转变成义务。这两个转变是必然但首先是必须滴!转变的装置是程序
- 11程序的合理化已然成为我国经济及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
- 12第三步是加强程序的进一步分化和程序作为一个系统的自我完结性,保证严格遵守程序要件
- 13程序再铸第二步是为了防止由交涉引起的交易性法制或“制度性屈服”而强化目的合理性
- 14程序再铸第一步是把交涉纳入程序的轨道,以保证当事人立场的对等性和交涉内容的合理性
- 15在各种交涉中,与其过分强调实体合法性不如更多地强调其程序合理性
- 16中国传统法文化在程序方面的缺陷,及其潜在的转化机会
- 17(三)程序再铸的设想
- 18程序革命的开始和成功有赖于职业法律家的通力协作
- 19鉴于现实需要,在法制程序化的过程中应该着力于把程序与反思理性结合起来
- 20针对我国现在的情况,不妨提出一个“法制程序化”的阶段性口号
- 21使程序不致流于形式而能行之有效的关键在于调动程序利用者的积极性
- 22程序既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也保护决定者的权利
- 23在不妨碍人民的处分和选择的自由的前提下设置一套严格的程序来保证社会过程的合理性
- 24合理的程序建设应当从根据法律职业主义的原理对法学教育和司法制度大幅度的改革起步
- 25我国的程序没有发展成为一种不断分化的、以公共选择为目的的程序体系
- 26其次要看到,一个理性的政府没有理由拒绝程序建设
- 27首先得承认,现代程序能够有效运作是需要一些前提条件的
- 28(二)中国法制的程序化
- 29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西方各种法学理论的最大公约数,成为寻求共识最突出的收敛区了
- 30现代法律体系实际上形成了一种最有效的统治方式
- 31哈贝马斯对程序的论述,及其越来越重视以“中立性概念”在核心的程序正义论,更为有趣
- 32程序的基础是过程和互动关系,其实质是反思理性
- 33问题在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且的确各有其理的这些观点如何统合起来
- 34卢曼认为应当把正统性概念与学习理论结合起来
- 35卢曼的观点:正统性,与决定内容的正确性(真理性、正义)
- 36关于程序以及更广义的法律实证主义的形式要件在法律体系正统化方面的作用,之争议
- 37(一)程序与正统性问题
- 38六、结语:程序建设的程序
- 39公正而合理的程序建设早已成为最具紧迫性的任务
- 406-在缺乏程序要件的状况下做决定极可能出现机械化和恣意化这两种极端倾向不容易妥处
- 415-由于没有健全的程序,只能采取承办的办法,哪里出了问题找主事者负全部责任
- 424-所有的不满都会集中到最高权力机关,使局部失策立即可能演变成整体危机
- 43程序要件的不完整不具可操作性,与法律法规细节化方面的困境
- 442-程序观的极端错误——程序被错误地理解为一定的固定化的行为系列,即程式或者仪式
- 451-法律规范是基于固定的权威等级关系而建立的
- 46造成我国法制的程序缺陷的三种主要因素
- 47以对外经济合同法关于解除合同的规定为例说明立法对于法律如何适用的程序感觉是粗糙的
- 48即使是当初最先进的对外经济合同法,其适用程序上的可操作性亦极差
- 49(三)与程序有关的法律形式上的弱点
- 50大变动带来的价值冲突需要适当处理,新的制度为社会所接受和承认需要经过正统化的过程
- 51程序的不确定的开始和确定的结果及其分化和角色分工体系,适宜在多义条件下的单义选择
- 52在社会变动期间,程序是必不可少的,而且程序也是正确运用准法律秩序和一般条款的保证
- 53法律的功能主要是组织社会变革和使变革成果安定化
- 54审判着眼于行为,而不是行为背后的价值体系
- 55(二)变动期的非程序化倾向及其批判
- 56程序设计悖离程序原理,怪象丛生在所必然
- 57一谈周详规定就变得条文烦苛,一谈灵活运用就变得比附失当,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怪圈
- 58在程序限制恣意的同时,另一种形态的恣意却因这种程序而产生
- 592-上级机关的复审权(“官司出入人罪”,与用早请示晚汇报方式转移、减轻风险)
- 603-当事人的翻案权(“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与悔供上控)
- 612-法律的细节化
- 621-量刑的机械化
- 63东西方审判制度及其运作模式的逻辑解析,与比较考察
- 64(一)传统程序与现实问题 程序的实质是管理和决定的非人情化
- 65五、中国法律程序的缺陷
- 66程序是合理选择的适当方式
- 67权威来源于确信和承认
- 68(四)程序与权威 权威的问题涉及服从与正统性
- 69民主是一种行为模式,一种义务承担
- 70程序正义可以形成和加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赖关系
- 71民主,是不断排除民主主义原则的功能障碍和寻找功能等价物的过程
- 72程序可以实现和保障理性
- 73程序的核心是关于理性的深谋远虑
- 74(三)程序与民主
- 75(二)程序与言论自由
- 76就法治本身而论,程序法比实体法更加重要
- 77(一)程序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兴起
- 78四、程序与现代社会
- 79程序可以理解為杜克海姆所說的契約的非契約性基礎
- 80契約,實乃社會、政治領域一種異常精巧的操作裝置
- 81四、程序與現代社會
- 82外部條件指☞程序與社會環境的關係,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
- 83實現程序諸功能的內部條件
- 84實現程序諸功能所需要的條件
- 85程序的重要的間接的效果
- 86程序对于法律秩序的作用
- 87三、现代程序的结构与功能 (三)功能要件
- 88三、(二)5.行政程序
- 89选举程序设计关键在于寻找一种适合国情既反映民意又能维持安定
- 90三、(二)4.选举程序
- 91三、(二)3.立法程序
- 92三、(二)2.审判程序
- 93三、(二)1.调解程序
- 94三、(二)类型分析
- 95三、(一)6.结果的确定性
- 96三、(一)5.对话
- 97三、(一)4.信息与证据
- 98三、(一)3.对立面的设置
- 99三、(一)2.两种“过去”的操作
- 100三、(一)1.原则
- 101三、(一)基本的构成因素
- 102三、现代程序的结构与功能
- 103二、(四)反思性整合
- 104二、(三)“作茧自缚”的效应
- 105二、(二)理性选择的保证
- 106二、(一)对于恣意的限制
- 107程序的公正性的实质是排除恣意
- 108程序法、程序合成
- 109二、现代程序的概念与特征
- 110刑律不善不足以害良民,刑事诉讼律不备,即良民亦罹其害
- 111程序应当成为中国法治建设乃至社会发展真正的焦点
- 112第二☝️公正⚖️程序乃是“正当过程”的首要含义
- 113第一☝️国家机关确定一套公正合理的办事程序尤其重要
- 114一、序言:作为制度化基石的程序(三)
- 115一、序言:作为制度化基石的程序(一)
- 116第一篇 制度创新的关键 法律程序的意义
- 117法治秩序的建构 前言
- 118法治秩序的建构 目录
- 119一、序言:作为制度化基石的程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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