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哲学与裁判方法
主播:龙元富律师 播放:8661次最近更新: 2022-09-23
节目列表
正序 | 倒序
- 1二、裁判中的公平正义
- 2第六节 守好公平正义的底线 一、公平正义的终极价值
- 3四、价值中性与价值导向性的有机统一
- 4三、刑事逻辑与辩证逻辑的有机统一
- 5二、形式性与实质性的有机统一
- 6(三)开放性与民主性
- 7(二)司法的开放性
- 8一、自治性与开放性的有机统一 (一)司法的自治性
- 9第五节 运用科学的法律思维
- 10(三)如何选定解决价值冲突的方式
- 11(二)按照妥协的方式解决价值冲突
- 12(一)按照位序解决价值冲突
- 13三:原则之间的冲突与协调
- 14总之,妥善处理法律原则与规则的关系。既有必要则是理所当然的
- 15法律原则在裁判中具有多种重要作用
- 16法律原则具有解释和适用、填补法律漏洞及矫正规则的不公平不合理等的意义
- 17意识形态性法律原则,之合法化问题
- 18结构性法律原则与意识形态性原则的区别
- 19结构性法律原则通常是法律系统或者某一部门法中的隐性公理
- 20二~原则的类型及其作用
- 21一:原则与规则的区分
- 22第四节 妥善处理原则与规则的关系
- 23四:实现裁判的与时俱进
- 24三:避免荒谬的裁判结果
- 25二:”字面服从”与”思想服从”
- 26(三)我国司法中的立法目的与社会效果
- 27(二)主观目的与客观目的
- 28第三节 认真对待立法目的 一、立法目的与社会效果 (一)立法目的含义
- 29四、效果取向的最终决定性
- 30三、正向方法与反向方法
- 31二、法条方法与政策方法
- 32(二)社会学方法
- 33(一)历史方法
- 34一~逻辑方法、历史方法与社会学方法
- 35第二节 选择恰当的裁判方法
- 36(三)法律的确定性与模糊性之间的矛盾
- 37(二)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关系的变动性的矛盾
- 38(一)法律的普遍性与个案的特殊性的矛盾
- 39法律中的诸矛盾与创造性适用
- 40第一节 书本上的法律与行动中的法律 一、立法留给司法的处置空间
- 41第四章 裁判的方法与要素
- 42五、基于历史、现状和公平而进行的考量
- 43四、基于政策导向而进行的考量
- 44最高法的裁判及其释法说理
- 45最高人民法院的释法说理
- 46北京高院作出与一审法院完全相反的判决
- 47北京一中院一审维持国家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
- 48文义解释,与限缩解释,两种法律解释方法的适用条件的差异及其合理性
- 49历史性的重复授权亦在禁止之列,亦即即便只是两项申请亦不可以
- 50同样的发明创造不能同时有两项以上处于有效状态的授权专利存在
- 51同样的发明只能授予一项专利,之法律解释与法律适用
- 52所谓政策上的考量,乃是着重于效果上的考量
- 53政策标准的权宜性和阶段性与逻辑标准的恒常性和最终性
- 54知识产权审判过程中的审前核准与审后备案
- 55三、基于权宜或者效果而进行的政策考量
- 56二、基于公平(衡平)或者正义而进行的政策考量
- 57第二节 政策标准的体现、依据和基础 一、概述
- 58二、兩種標準的相互關係——妥協是法律成長的原則中很重要的一條
- 59太多的政策會扼殺法律,太多的法律會扼殺正義
- 60政策性標準強調的是權宜、階段性適應和相對的公平
- 61一、(邏輯標準與政策標準)兩種標準的劃分
- 62第三章裁判的邏輯標準與政策標準第一節邏標準與政策標準概述
- 63三、公法與私法的政策性功能
- 64二、涉及事實認定的不同政策目標
- 65一、涉及法律定性的不同政策目標
- 66第二章 第四節 不同政策目標的衝突與協調
- 67司法政策的運用必須考量個案中的各種正當性的條件
- 68司法政策對於法律規則的依賴性,決定了其作用方式的特殊性
- 69第三節 司法與司法政策 二、一般命題不決定個案
- 70第三節 司法與司法政策 一、司法政策的導引作用
- 71二、司法中講政治的藝術(三)防止講政治的“庸俗化”
- 72二、司法中講政治的藝術 (二)履行政治職能需遵循司法規律
- 73二、司法中講政治的藝術 (一)克服純粹的業務觀點
- 74第二章 第二節 二、司法中講政治的藝術
- 75第二章 第二節 司法與政治的和諧統一 一、司法中講政治的必然性
- 76第二章 第一節 三、(法律、政策與政治)三要素的有機統一
- 77第二章 第一節 二、司法的分析性與功能性
- 78第二章 第一節 法律政策與政治:裁判中的三要素♥各自定位
- 79司法哲學與裁判方法 第二章 裁判中的法律、政策與政治
- 80第一章 司法哲學諸問題的思考 第七節 讚譽與非難 二、泰然處之
- 81第一章 第七節 讚譽與非難 一、受徹底誤解的司法
- 82第一章 第六節 實踐發展與理論創新 三、理論的接受與創造
- 83第一章 第六節 實踐發展與理論創新 二、唯一性與多樣性
- 84精神到处文章老,学问深时意气平
- 85理论上足够清晰的认识才会有行动的果敢和坚定
- 86理论功底扎实就能从容应对岐见、质疑和非难
- 87理论的逻辑与实践的逻辑
- 88审判必须以结果为导向,注重稳妥、平衡和周全
- 89司法的创新品格使其经常性地成为人们评头品足的对象
- 90第六节 实践发展与理论创新 一、理论上的清醒与实践上的坚定
- 91三、认识问题需要澄清
- 92以《著作权法》适用于网络环境之下为例,说明法律适用的与时俱进
- 93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之适用为例
- 94司法政策应当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相对独立性
- 95二、与时俱进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 96一、依法裁判的优先性和根本性
- 97第五节 司法中的稳定与变动
- 98风口浪尖之上的安静
- 99二、谨小慎微的司法
- 100无论选择️多么艰难,法官也只能一往无前,因为法官责无旁贷
- 101智慧、明理的岁月,比短暂的时光要公正得多
- 102第四节 法律适用的选择性与审慎性 一踌躇难决:“迷茫中的准确”
- 103司法应有的坚持:在“批评”声中坚定地按照司法逻辑前行
- 104立法与司法逻辑的不同导致法律适用过程中的解释、漏洞填补和续造
- 105三、裁判标准的溯及性
- 106如何解决“反抢注商标问题”的执法障碍
- 107回复“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这一定义,有利于消灭抢注现象
- 108跨类保护与未注册商标在先权的保护
- 109回复“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废除“驰名商标”这一法律用语
- 110驰名商标保护的异化
- 111从well—known mark 到“已为公众知悉的商标”再到“驰名商标”
- 112(二)调适适用例解:以驰名商标保护的定位和标准为例
- 113以现实效果验证法律适用的过程,即法律适用中的尝试和调适
- 114司法所具备的调适性功能,是其优于立法的主要特征之一
- 115二、法律的适应性与调适适用 (一)适应与调适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 116(三)尝试性与自我完善
- 117裁判时信息资源的有限性等也是裁判中法律适用的尝试性的原因之一
- 118结果取向性,是法律适用尝试性的重要原因
- 119(二)为何具有尝试性
- 120裁判的尝试性,应当得到应有的容忍;而不宜因其有瑕疵而再审监督
- 121随着认识的深化和变化,审判标准也会不断丰富和完善
- 122已经生效的@不适宜裁判,是否需要纠正的标准是“一种新的正确”
- 123宪法等制定法拥有适应能力
- 124尝试性或曰试错,的两种类型
- 125第三节 法律适用的尝试性、溯及性与适应性 一、法律适用的尝试性
- 126司法中的法律是“活的法律”和“行动中的法律”
- 127司法对相关问题的认识也有一个逐渐明确清晰不断提高的过程
- 128四、纵横开阖与左右逢源
- 129历史解释从来都是为更为合理的现实需求服务的
- 130三、是逻辑更是经验
- 131当然,实质问题也不能过度强调,也必须受拘束
- 132当形式化的处理会显失公平的时候,就必须按照实质性思路进行处理
- 133(二)形式与实质要各得其所
- 134形式主义与实质主义
- 135欧陆国家法律适用过程中的实质考量
- 136(一)妥善处理形式与实质的关系
- 137在法律适用中,既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又要透过形式看实质
- 138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初步建立,司法的江湖地位必将日渐显现
- 139“活的法律”
- 140第二节 盘活法律与善用法庭地位 一、法制完善中的法庭地位
- 141三、大道能言否
- 142司法哲学引导下的法律方法是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不可或缺
- 143法律逻辑是“一种相对于后果而言,而非相对于先例而言的逻辑”
- 144司法哲学中的实用主义的基本意涵就是结果导向
- 145更好的判决就是考虑了所有因素之后仍然是合理的判决
- 146为社会带来更好后果的判决就是应当予以支持的判决
- 147裁判中的权宜,应当是通向法治理想的步骤、过程和阶梯
- 148司法哲学源自法律和法治的局限性和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发展性
- 149“科学之祖”泰勒斯“只顾仰望星空,忘记脚下的路”故事的启迪
- 150二、理想主义与实用主义的契合体(一)仰望星空与脚踏实地
- 151司法哲学体现的是悟性的提高,而不是知识的增长
- 152司法哲学的素养,决定着法律适用的水准和高度
- 153元问题,决定整部法律的根基和命脉,决定其价值取向和发展方向
- 154第一节 一、(三)司法哲学与诉诸“原点”
- 155第一节 一、(二)司法哲学的指引作用
- 156第一节 司法哲学与诉诸终极观念 一、无处不在的司法哲学(一)
- 157第一章 司法哲学诸问题的思考
- 158例证中表达的道理具有相通性,可以举一反三加以运用
- 159法律方法不是纸上谈兵的东西
- 160法官等实务操作者与学院派研究的差异
- 161方法,不同于工具
- 162对西方同行著述的引用是六经注我,而不是我注六经
- 163五、广泛的相互借鉴性
- 164专业化的法律方法思维模式不能用非专业眼光去看待和评价
- 165在处理具体案件过程中进行法律漏洞填补、法律续造是必然的
- 166法律方法是一种旨在实现对法律解释的可控性的路径选择
- 167法律方法研究是为了增强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客观性和合理性
- 168不是所有的法律适用问题都玄而又想和不可捉摸
- 169以企业名称保护为例,阐释法律适用的典型与非典型案件类型
- 170三、在不确定性中寻求确定性
- 171法律方法的娴熟运用是司法调适法律适用功能的客观要求
- 172法律方法是联系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纽带
- 173二、法治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尺
- 174智慧是件苦差事,就像出席一次永久的葬礼
- 175法律方法是实践哲学和实践智慧的有机整体
- 176一、实践哲学与实践智慧
- 177前言
- 178附录 司法理念、司法思维与司法方法 等
- 179第八章 法律适用中的总体精神与宏观把握 目录
- 180第七章 法律的整体性和融贯性适用——以商标法的适用为例
- 181第六章 法律解释、法律续造及其综合运用 目录
- 182下篇 法律方法的实证分析 第五章 诉诸法律性质、目的和功能 目录
- 183第四章 裁判的方法与要素 目录
- 184第三章 裁判的逻辑标准与政策标准 目录
- 185第二章 裁判中的法律、政策与政治 目录
- 186司法哲学与裁判方法 上篇 第一章 司法哲学诸问题的思考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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