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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但服务期尚未到期的,该如何处理?

人力资源刘老师浏览:1117

各位朋友,大家晚上好,我是刘老师。今天我们来讲关于跟培训服务期有关的常见案例,一共六个案例,今天是第六个案例,今天案例的主题为劳动合同期满但服务期尚未到期的该如何处理?下面我们来看案例2011年1月,某公司与其销售总监签订了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工作一年后。因该员工表现卓越,公司将其派往香港培训一年。2013年1月,公司与该员工又签订了为期两年的服务期合同。2013年12月,劳动合同到期,该员工表示不再续签。但是公司提出,因为公司与其签订了服务期合同,而服务期合同还有一年才才满,所以员工不能因合同期满为由而离职。该员工表示,其在公司公司工作的期间已经约定只看劳动合同,不看服务期合同,于是员工与公司之间发生了纠纷。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好,下面我们对这个案例来进行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

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同期约定。因此,在这个案例中,虽然劳动合同已到期,但是由于公司与员工之间另行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尚未届满,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公司可以要求该员工继续履行服务期协议,直到服务期协议期限届满为止。各位朋友今天的讲解已接近尾声,如果各位有关于劳动法人力资源职业规划人力资源考证等人力资源相关问题均可在留言区留言尤其是人力资源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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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4 06:5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