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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将孩子改姓 男方诉请恢复被法院驳回:虽不合理情理,但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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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梗有点儿怪。这个梗啊,这个梗,这个梗,这个梗,这个宫,这个梗啊,有点儿怪,这个梗有点怪。欢迎收听怪有梗电台。今日有这么一个事件啊,引起了我的关注。话说这是在湖南有一位梁先生,他有一个儿子叫梁某某。而在2015年,梁某某的父母就离婚了,那梁某某呢,就由妈妈来抚养了。在2018年,这位梁先生得知自己的儿子改了一个名字,现在呢跟妈妈姓了,他就一气之下,把孩子的妈妈给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恢复孩子原来的姓名。

那法院审理就认为,啊,这位女士呢,她没有经过梁先生的同意去擅自更改她儿子的名字,行为上来说确实有些欠妥,但是将儿子的姓氏改为随母亲来姓。这名字并没有违背公序良俗,所以法院最终是驳回了梁先生的诉讼请求。这梁先生啊就表示不服,我要上诉。结果二审呢依旧维持原判。而这件事儿引起了轩然大波,怎么孩子就只能跟着父亲信吗?跟母亲信他就不是那个人了?法律又没有规定孩子必须要跟爸爸信,真逗。哎,姓什么不重要,只要是你的就行了呗。如此看来,嫁给一个跟自己一样性的人比较方便。你没有看过这样一个片段,老公啊,你说咱们孩子以后叫什么呀?跟谁姓啊?哎呀,跟谁姓不一样吗?跟我姓就不是你孩子了。

那跟我信呗?不行。这个小场景呢,确实挺有意思的啊,也反映出来了很多的问题。但是现在社会啊,很多孩子都是把爸爸的姓加妈妈的姓加在一块儿拼成自己的名字,也有很多就是跟着妈妈姓的,这并不能说明什么。所以关于孩子的惯性权,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呢?咱们评论区见拜拜

发布时间:2024-05-11 13: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