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证监会披露《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对上市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过程中相关问题进行补充完善。该问答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关于放宽并购重组配套融资用途的相关规定无疑引起市场广泛讨论。
具体来看,对于并购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证监会明确表示,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此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此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需要指出的是,相较于此前并购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最新的规定扩大了其范围。那配套融资政策“松绑”会给金融市场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