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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内容
今年九月,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第62次会议作出了对中国无人机产品有利的决定,将无人机归类为“会飞的照相机”为此类商品进入欧洲等市场扫除了部分障碍。据深圳海关关税处负责人介绍,在国际贸易中,商品归类关乎利益。本次无人机归类争议可谓“一波三折”。“无人机”到底是“会飞的照相机”还是“带照相机的飞行器”?
这里面有哪些税务相关的知识,请收听本期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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