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曰:《易经》之书籍汗牛充栋,欲遍览之此吾所不能也,然终觉尚未得其要,故求师言易之要。
师曰:易者,变也,言世间一切无常也,故“易”乃变易之道也,即阴阳之道也,故曰:一阴一阳之为道也;易中亦有不易也,“易也,无思,寂然不动感而遂通者”乃是言不易之道,虚无之道,无为之道也。
问曰:此吾已知之。
师曰:象数理占,汝知之乎?
问曰:虽知之而不明之,象数者即是言天地万物之象也,理者即是言天地万物之理也,占者即是以象数理而推断预知也,其象数之中即有理焉,理中亦有象数焉,故无需占而明之也,故会易者不占。
师曰:汝皆未能尽其要旨也。欲学“易”者,当首学取象比类之法,如伏羲氏“仰观天文,俯察地理,远取万物,近取诸身”而作八卦以类万物之情,此一句中,圣人隐密钥于其中也,汝知之乎?
问曰:弟子愚钝尚不知其要也,请师言之。
师曰:若学象数,必知天地人也,不可混而不分,皆当分而观之,观而取之,此理也。天者,动而有序,其序则言之以时,言之以数,故时中有象,数中有象焉;地者,静而有方,故言地者,取之以方,取之以位,故方中有象,位中有象焉;万物者,法则天地,天地者,阴阳也,故万物之象以阴阳之理取之也,天地者亦阴阳也,故天地之象亦以阴阳之理取之也。
问曰:闻师言,茅塞顿开,天者言之以数,此时也;地者,言之以方位,此空间也,此非时空耶?以此理而观天地万物,万物各从其类,各从其情,吾如有心开神明之感也。
师曰:善哉,汝明之矣,取象比类之法汝亦明之乎?
问曰:天地万物皆是象数焉,若取其象,当先归其类,归类之法即是理焉,理不同,道不合,取象亦不同也,“易”之理即阴阳之理,其归类有阴阳焉,有五行焉,有八卦焉,有干支焉,是等皆不离阴阳也。数理即明,可以取象比类也。
师曰:可,汝已得其要也。
问曰:吾曾习占卜之术多矣,有观香而断吉凶者,有罗仙者,皆不同焉,请师言之。
师曰:此即是占也,占者,亦是取象之法也,若明至道,天地万物之象皆在胸中,何用占也,故曰会易者不占。
问曰:占而象出焉,象出则以理观之,取之,而后吉凶断之,取象之法,以梅花易数最为活泼乎?
师曰:易之占术,多不胜数,有梅花易数、六爻八卦、四柱八字、铁板神数、奇门遁甲、太乙神数、大六壬等,皆可习之,其理不外乎阴阳五行也。汝习之当慎言吉凶祸福焉。
问曰:感恩师之教也,吾当谨言慎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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