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石深度研究报告》 第十三期:MAH制度将如何影响CRO、CMO?

2019-05-12 23:32:4418:46 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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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MAH制度的特点


MAH(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通常指拥有药品技术的药品研发机构、科研人员、药品生产企业等主体,通过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并获得药品上市许可批件,并对药品质量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全面责任。


MAH制度是国际较为通行的药品上市、审批制度,是一项与世界接轨的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目前捆绑管理模式下出现的问题,从源头上抑制制药企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新药研发的积极性,促进委托生产的繁荣,从而推进我国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


MAH(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制度的核心是将药品上市许可与药品生产许可分离。MAH 制度允许药品生产企业、研发机构或者科研人员成为独立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即药品上市许可证明文件的持有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有权自行或者委托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并由其对生产、销售的药品质量承担主要法律责任。


MAH实施效果显著,截至20181113日,在医药研发最为活跃的上海市,共受理43家申请人申报的114MAH试点申请(68个品种),其中301类创新药; 其中,浦东35家企业申报了54个品种,31家企业46个品种就来自张江。据息,在国家每批准3个一类新药,就有一个来自张江。




二、CROCMO行业的主要特点



1CRO概述


CRO一般称之为“生物医药研发外包”,是指通过合同形式向制药企业提供涉及药物研究各个领域服务内容来获取商业性报酬的一类学术性或商业性科学机构。通常由熟悉药物研发过程和注册法律法规的专业化人才组成,具备规范的服务流程,在一定区域内拥有合作网络,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客户所需的专业化研究服务,来降低医药企业新药研发的风险。


CRO作为药物研发产业链不可或缺的环节,CRO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专业化和高效率,利于提高医药企业资源集中度,形成企业内部的规模优势。经过十几年发展,CRO的服务领域基本覆盖了研发的各个阶段和领域,成为全球制药企降低药物研发成本、缩短药物研发周期、实现药物快速上市的重要途径。


2. CMO概述


CMO主要是接受制药公司的委托,提供产品生产时所需要的工艺开发、配方开发、临床试验用药、化学或生物合成的原料药生产、中间体制造和制剂生产(如粉剂、针剂),以及包装等服务。从产业链上,CMO上游为精细化工行业或生物试剂行业,主要将化学原料等生产成中间体或制剂及生物药原料,服务于下游制药公司。产能过剩、过度竞争所引起的新机会、新市场的渴望与需求为国际化分工带来机遇。


3. CMOCRO的关系


CMO 、医药研发外包组织(CRO)和医药销售组织(CSO) 都隶属于医药外包组织,只是各自运营的环节不同。


在新药研发产业链上的分工差异:CRO企业侧重于研发能力的发展,是技术密集型的医药外包企业;CMO企业则具有更高的准入门槛,高超的工艺技能与较大的资产规模皆是其占领行业市场的必备条件,是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医药外包企业。


中国CMO另一个特点是在CRO作为先导下孕育而生。CROCMO一样,相对于企业内部完成研发生产等环节来说,其主要优势在于可以节省研发成本,缩短研发周期,并充分利用资源,从而提高研发效率。


4. 国内CROCMO行业现状


由于过去我国药品市场主要以仿制药为主,且企业的研发外包意识不强,中国药物CRO服务市场规模整体较小。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药物发现CRO服务市场规模仅1.4亿美元,渗透率仅13.2%,远低于全球水平的26.2%。不过,近年来随着我国新药研发环境的逐步成熟,研发投入不断增加,我国药物发现CRO市场规模呈快速增长态势,2012-2017年年复合增长率达31.4%


根据火石创造数据库统计显示,我国目前涉及药物发现服务的CRO企业有90余家(包括药明康德等综合性CRO服务公司)。据企业的地域分布显示,涉及药物发现服务的CRO企业分布最多在北京(29家)、其次是上海(17家)、广东(14家)、江苏(12家)等新药研发企业密集分布区域。其中北京、上海地区借助丰富的产学研资源、人才资源及创新资源,汇聚了康龙化成、药明康德、睿智化学等药物发现龙头企业,及维亚生物、立迪生物、百奥赛图、保诺科技、益诺思、和铂医药、寻百会生物科技等中小型创新型企业。


 CRO 业务情况相似,中国的CMO市场发展较晚,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由于 CMO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我国进入该细分领域的时间较晚。随着近年我国经济和技术的加强,我国CMO行业开始了快速发展,国内CMO龙头企业陆续开始成为跨国制药公司战略供应商。


根据统计,2011—2016 年中国CMO市场从129 亿元增长到 270 亿元,5 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15.9%,超过全球水平。未来几年我国 CMO发展将继续增快,预计复合增速达到18%。预期 2021 年我国 CMO 行业市场规模将达 626 亿元,增速水平(18.3%)高于全球CMO平均水平(13.03%)


 


三、MAHCROCMO的影响


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最大的意义在于让医药市场要素灵活的流动,通过委托授权其他生产企业生产或销售经营企业来进行销售。而更关键的地方在于,这是一场触及药品权利持有本质的变革,MAH制度的出台将使得药品核心权益所属在法律层面得以进一步明确,紧随其后而来的,则是未来中国医药生态环境下研发、生产、销售等各领域企业生产关系与市场结构的巨大变化。


其中,由于MAH实现了所有权和生产的分离,大大的激发了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对CRO(医药研发外包)的影响尤为显著,主要有如下几点:


1MAH实施可以有效避免卖青苗,鼓励药物创新、调动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研究的积极性,加速新药投入市场的速度,从而加速CRO行业发展


MAH意味着科研人员和院所可以在没有GMP工厂的情况下持有药证,将改变原有制度下科研人员只能通过技术转让、隐名持股获得短期利益或者隐名利益的尴尬局面,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同时,实行持有人制度,研发企业与科研人员可以作为上市许可持有人持有药品批准文号,再分别委托药品生产企业与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生产和销售,从而直接获得收益,形成稳定的投资关系和较好的投资回报预期,这将极大地调动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投身药物研发创新的积极性,加快提升我国药品产业的国际创新力和竞争力。除此之外,新建生产线所需要的大量费用得以节省下来,则是一众以研发能力为核心的创新药企最看重的因素之一。


2MAH实现了所有权和生产的分离,加速本身具备研发能力但不具备生产能力的CRO企业从研发外包服务商转型为专业医药研发机构/制药企业


CRO企业对药品研发、审批、上市全流程比较熟悉,也有相关的技术实力和行业资源,有可能通过自主研发获得产品批文,进而利用MAH制度委托CMO企业进行生产、借助CSO企业进行销售,实现CROCMOCSO有机串联。


通过这种方式介入药物研发的CRO企业,更多可能是想往药厂方向转型,从服务商转型为专业医药研发机构/制药企业,从而完善企业的商业模式,增加企业盈利可能性。有一些原先从事老三类批件转让的CRO企业,积累了大量的药物开发经验,由于老三类化药失去新药的政策红利,开始逐步向CRO药厂转型。同时,也有一些最初就立志于新药研发的企业,在新产品未上市获取收入之前,主要是通过提供CRO服务,赚取部分收入弥补企业开支成本。在MAH这种模式下,CRO企业将完全自主拥有品种权益,相应也承担较大的产品开发、生产及销售的风险。


3MAH实施之后,自主创新能力将日益成为CRO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等新政的落地,将为致力于医药研发服务的CRO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发展契机,真正具有创新能力和创新产品的CRO公司将是本次新政的最大受益者,也将带动整体医药行业创新的大发展。谋求发展型的公司会逐渐壮大,组建质量管理部,对产品从研发设计、到放大转移、到生产、到流通各环节的质量负责。


4MAH增加CRO企业的选择性多样性


MAH制度实施使得具备研发实力的CRO企业品种的开发策略更加丰富,企业会根据品种情况,有的品种独立开发,有的品种在研发阶段就寻找合作伙伴,有的品种考虑出让知识产权使用权。


5MAH将提高CRO行业集中度,提高医药研发行业的资源配置,纵向一体化综合性CRO将更具竞争优势


MAH实现了所有权和生产的分离,CRO业务纵向一体化趋势明显加速。能够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服务的纵向一体化CRO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强,同时可以抓住多种有利时机,更能赢得客户信赖,因此打造完整的研发产业服务链的一体化CRO将能满足其对研发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也是构建自身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的有效途径。如泰格医药是一家专注于为新药研发提供临床试验全过程专业服务的上市公司。


6MAH将加速CRO一站式服务的形成


MAH让擅长药物研发的CRO可以自己申请成为持有人,进而进行药品生产,也可以通过并购重组可以补充生产短板,向上下游延伸,为客户提供涵盖研发全产业链的一站式服务,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和客户黏性。各纵向一体化较强的CRO企业也会倾向于CRO链上下游强强合作为客户提供全链一站式服务。




2MAH制度对CMO的影响


我国现行药品注册制度是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捆绑管理制度,增大了研发企业的成本压力和投资压力;制药企业为追求生产量,盲目扩大产能,重复申请批准文号;相关责任主体权责不清,药品质量得不到一致性保证;政府行政资源严重浪费。长期以来,我国CMO企业受此制度所限,产品主要面向国际市场,为国际制药巨头承担工艺开发、药品生产等服务,而只能为国内药企提供技术类服务、临床药生产,国内市场的巨大制药需求难以利用。


2015年,MAH制度试点启动,CMO 得以打开国内市场。MAH制度使得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鼓励药物研发创新、保障药品供应、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药品研发机构、科研人员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研发热情被进一步调动,而诸多CMO 企业则看到了作为受托方所面临的巨大商业机会。


1MAH制度实现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降低新药研发门槛,促进医药行业专业化分工直接促进 CMO 快速发展


MAH制度推动我国制药产业专业化分工的细化,实现市场要素灵活流动,是我国药品注册制度由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的捆绑制分离制转型的突破口,使得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分离成为可能。
  
MAH制度下,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选择自产或者委托生产,如若委托生产,上市许可持有人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可控性负责,生产企业按合同规定对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药品质量责任主体更为明确。


同时,研发企业可以专注于药物研发或市场推广,具有 GMP 资质的 CMO 企业承接研发企业药品批件进行规模化生产,术业专攻下大幅提升药品产研效率,利好CMO行业蓬勃发展。这在制度层面助推了药品研发和生产的进一步分工,给中国的创新药发展带来了巨大机遇。是药品领域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推动了医药经济和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2MAH制度使得国内的CMO合法化、规范化,持有人的利益能得到保障,代工企业得到更大的发展,也更有利于保障药品质量和民众用药安全。


在药品委托生产不被允许的情况下,国内部分CMO承接跨国药企未在我国上市药品的生产订单,另一部分则与委托方合作生产内销药品。而CMO与委托方合作生产内销药品存在隐患。


3)越来越多的国内药企会选择和CMO公司进行MAH方面的合作


2018年6月,药明康德子公司合全药业的合作伙伴歌礼迎来重磅喜讯,旗下的首个抗丙肝1类创新药戈诺卫®(达诺瑞韦,ASC08)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NDA)批准上市。戈诺卫®是首个由中国本土企业开发的直接抗病毒药物(DAA),获十三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新药创制专项立项支持。合全药业也因此成为中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试点开展以来首个支持获批创新药的受托企业。


2018年9月,和记黄埔医药用于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的新药爱优特(呋喹替尼胶囊)在国内获批上市。这是一款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两年前成为上海地区MAH改革试点的首批品种之一,如今成为该制度下合全药业助力的第二款成功上市的1类创新药。


4 MAH制度促进跨国CMO公司在华业务发展,借助世界一流的生物制药和合同生产平台,中国药企可加速进入欧美市场,中国生物制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2017年5月,筹建4年之久的张江生物医药基地与勃林格殷格翰公司共同打造的生物制药基地正式建成启用,进一步完善了张江园区生物医药产业链的服务能级,标志着张江园区可为中国与全球客户提供符合世界一流标准的生物制药产品。


中国生物制药基地也成为跨国药企在中国建立的第一个具有国际标准的生物制药基地。是目前跨国药企在中国建立的首个且唯一一个具有国际标准的生物制药产业化基地,也是上海规模最大、最先进的生物制药基地,还被选定成为国内首批开展生物制药合同生产(CMO)改革的试点地之一。


截至20193月,该基地已签约服务于10余个项目,并与百济神州、再鼎医药、北海康成三家张江园区的创新企业签订代工合同,所委托生产的三个药物均为价值25亿人民币年销售额的创新药物。


5MAH促使CMO 不断向上游 CRO 领域延伸,形成“CRO+CMO”一体化服务模式 。


传统 CMO 服务主要集中在临床和商业化阶段的药物制备和工艺开发,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MAH制度的实施促使 CMO 行业逐渐向上游 CRO 领域扩张,形成“CRO+CMO”一体化运作模式,即在新药发现早期介入,同步药企研发各阶段,实现各环节数据精密衔接、工艺流程整体布局,提高服务效率,保障药品质量稳定性、可持续性,增强客户黏性。目前,“CRO+CMO”一体化服务作为一种动态的商业模式,正逐渐跨越整个医药价值链。




四、小结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MAH制度可以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使得CRO企业的选择更加灵活多变,CRO企业的商业模式也更加多样。MAH的实施将加速CRO行业各要素的整合,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力。


因为MAH还处于试点期,各试点省份对于相关政策的理解和处理都不太一样,给MAH试点跨区企业实际运作带来一定的困扰,急需建立跨地区MAH监管协作机制。如何做到主体责任明晰,控制药品质量风险以及建立药品质量保险制度,仍在积极探索当中,因此MAHCRO的影响也有待市场进一步检验。


而在CMO领域,由于MAH制度在未来会成为常态,越来越多的生产经营活动将以CMO方式进行,安全风险增加不可避免,跨区域、全球化、多点委托等商业新模式将应运而生,这都倒逼管理水平和方式持续更新提升,更专业、更精准、更主动地监管将是大势所趋。


总之,MAH将大力促进CMO行业的蓬勃发展,促进CMOCRO等一系列的外包服务平台的产生,将整个生物医药产业中创新要点从原本的拥有资源转变成了共享资源,从而使得更多的企业和团队能够从中受益,进而促进整个生物医药行业水平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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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很好,只是好久没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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