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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第五十一集:昆明恶霸孙小果01——复活的死刑犯
案件人物:
孙小果:男,罪行累累的昆明恶霸。1998年2月,孙小果因强奸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死刑,在今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却再次被当地列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典型。
案件经过:
自2019年4月1日进驻云南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以来,昆明市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然而经警方记录,此人应该在1998年2月,因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了死刑。一个20多年前已经被判处死刑的人如何“死里逃生”?为何在新一轮打黑行动中又成涉黑涉恶典型?
根据记录,孙小果,男,汉族,身高约1.70米,略显壮实。1992年12月入伍,曾是武警昆明某部的一个上等兵,后又进入武警某学校学习,直到犯罪。说到孙小果的罪行,可谓是罄竹难书。曾经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据《中国法律年鉴》,仅1997年的8个月内,孙小果及其团伙就有至少8起恶性犯罪,涉及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等。
上述《中国法律年鉴》称,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孙小果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几名同伙分别获判有期徒刑1年到20年不等。
时间到了2012年底,昆明人陆果(化名)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叫“李林宸”的人,准备合作经营酒吧。2013年5月7日,二人合作经营的M2(咪兔)酒吧在昆明昆都正式开业。李林宸主管酒吧经营,而陆果负责酒吧的财务事宜。
每隔一段时间,陆果要给李林宸分红转账。到了2016年,收款的银行卡忽然从李林宸的变成了孙小果的。陆果通过这件事才“突然知道”李林宸就是孙小果,后来陆续听说了一些孙小果的旧事,但没有过多打听,认为既然坐牢都出来了,肯定是以前的事情都处理完了。
那么,孙小果是何时出狱的呢?他又是如何逃脱死刑的呢?
案件科普:
今天的案件中,1998年孙小果因多项严重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其中有一条罪名叫做:强制侮辱妇女罪。同时,我国又有一条法律叫做:侮辱罪。那么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又如何界定呢?
强制侮辱妇女罪与侮辱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一是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必须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制侮辱妇女,具体讲强制侮辱妇女的行为,后者则通常采取的是言语或文字的方式进行侮辱,或者采取与语言文字这种方式相当的行为方式进行侮辱。
二是犯罪对象不同,强制侮辱妇女罪的犯罪对象是妇女;而侮辱罪的犯罪对象则既包括妇女,也包括男子,既包括成年人,也包括未成年人。
三是审理程序不同,侮辱罪在通常情况下是“告诉才处理”,即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强制侮辱妇女罪属公诉案件,必须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四是犯罪客体不同。强制侮辱妇女罪的犯罪客体侧重于妇女具体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侮辱罪的犯罪客体则侧重于他人抽象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课后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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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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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果果能活着还不改,依然恶性不改,这样的人不应枪杀,应每天刮一刀,刮他到他死为止!
秋天不回来_0f
孙兴扮演这个故事哈
风雪独傲
这比小日本还没有人性!暗!
众比丘
扫黑除恶,孙红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