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黑龙江省文物管理条例》有关政策法规,经有关单位和专家考证,大庆市政府将“三老四严”发源地——“中四队”、二号丛式井采油平台、“四个一样”发源地——北1-5-65注水井、岗位责任制发源地——北二注水站、中十六联合站、贝16作业区贝16井、首车原油外运地——东油库、南三油库、西油库、庆深气田发现井——徐深1井、缝补厂遗址——大庆第一针织厂、葡萄花炼油厂遗址、“五把铁锹”诞生地——创业庄、西水源、中区电话站、大庆展览馆、石油会战万人广场、红旗村“干打垒”等18处工业遗产,定为第一批大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工业遗产是城市现代历史进程中的特殊遗存,是重要的“城市名片”,是“阅读城市”的重要物质依托。大庆油田有关部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严格划定并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树立统一的保护标志、说明和界标,建立科学的记录档案,成立保护机构,切实做好工业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使之更好地成为油田企业精神和光荣传统的教育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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