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二年(下)

2019-09-10 14:30:1710:48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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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公二年(下)

八月,宋文公卒。始厚葬,用蜃炭,益車馬,始用殉。重器備,槨有四阿,棺有翰檜。君子謂:“華元、樂舉,於是乎不臣。臣治煩去惑者也,是以伏死而爭。今二子者,君生則縱其惑,死又益其侈,是棄君於惡也。何臣之為?”

九月,衛穆公卒,晉三子自役吊焉,哭於大門之外。衛人逆之,婦人哭於門內,送亦如之。遂常以葬。
楚之討陳夏氏也,庄王欲納夏姬,申公巫臣曰:“不可。君召諸侯,以討罪也。今納夏姬,貪其色也。貪色為淫,淫為大罰。《周書》曰:‘明德慎罰。’文王所以造周也。明德,務崇之之謂也。慎罰,務去之之謂也。若興諸侯,以取大罰,非慎之也。君其圖之!”王乃止。子反欲取之,巫臣曰:“是不祥人也!是夭子蠻,殺御叔,殺靈侯,戮夏南,出孔、儀,喪陳國,何不祥如是?人生實難,其有不獲死乎?天下多美婦人,何必是?”子反乃止。

王以予連尹襄老。襄老死於邲,不獲其屍,其子黑要烝焉。巫臣使道焉,曰:“歸!吾聘女。”又使自鄭召之,曰:“屍可得也,必來逆之。”姬以告王,王問諸屈巫。對曰:“其信!知之父,成公之嬖也,而中行伯之季弟也,新佐中軍,而善鄭皇戌,甚愛此子。其必因鄭而歸王子與襄老之屍以求之。鄭人懼於邲之役而欲求媚於晉,其必許之。”王遣夏姬歸。將行,謂送者曰:“不得屍,吾不反矣。”巫臣聘諸鄭,鄭伯許之。

及共王即位,將為陽橋之役,使屈巫聘於齊,且告師期。巫臣盡室以行。申叔跪從其父將適郢,遇之,曰:“異哉!夫子有三軍之懼,而又有《桑中》之喜,宜將竊妻以逃者也。”及鄭,使介反幣,而以夏姬行。將奔齊,齊師新敗,曰:“吾不處不勝之國。”遂奔晉,而因郤至,以臣於晉。晉人使為邢大夫。及共王即位,將為陽橋之役,使屈巫聘於齊,且告師期。巫臣盡室以行。申叔跪從其父將適郢,遇之,曰:“異哉!夫子有三軍之懼,而又有《桑中》之喜,宜將竊妻以逃者也。”及鄭,使介反幣,而以夏姬行。將奔齊,齊師新敗,曰:“吾不處不勝之國。”遂奔晉,而因郤至,以臣於晉。晉人使為邢大夫。

子反請以重幣錮之,王曰:“止!其自為謀也,則過矣。其為吾先君謀也,則忠。忠,社稷之固也,所蓋多矣。且彼若能利國家,雖重幣,晉將可乎?若無益於晉,晉將棄之,何勞錮焉。”

晉師歸,範文子後入。武子曰:“無為吾望爾也乎?”對曰:“師有功,國人喜以逆之,先入,必屬耳目焉,是代帥受名也,故不敢。”武子曰:“吾知免矣。”郤伯見,公曰:“子之力也夫!”對曰:“君之訓也,二三子之力也,臣何力之有焉!”范叔見,勞之如郤伯,對曰:“庚所命也,克之制也,燮何力之有焉!”欒伯見,公亦如之,對曰:“燮之詔也,士用命也,書何力之有焉!”

宣公使求好於楚。庄王卒,宣公薨,不克作好。公即位,受盟於晉。會晉伐齊。衛人不行使於楚,而亦受盟於晉,從於伐齊。故楚令尹子重為陽橋之役以救齊。將起師,子重曰:“君弱,群臣不如先大夫,師眾而後可。《詩》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夫文王猶用眾,況吾儕乎?且先君庄王屬之曰:‘無德以及遠方,莫如惠恤其民,而善其用之。’”乃大戶,已責,逮鰥,救乏,赦罪,悉師。王卒盡行,彭名御戎,蔡景公為左,許靈公為右。二君弱,皆強冠之。
冬,楚師侵衛,遂侵我,師於蜀。使臧孫往,辭曰:“楚遠而久,固將退矣。無功而受名,臣不敢。”楚侵及陽橋,孟孫請往,賂之以執斫、執針、織紝,皆百人。公衡為質,以請盟,楚人許平。
十一月,公及楚公子嬰齊、蔡侯、許男、秦右大夫說、宋華元、陳公孫寧、衛孫良夫、鄭公子去疾及齊國之大夫盟於蜀。卿不書,匱盟也。於是乎畏晉而竊與楚盟,故曰匱盟。蔡侯、許男不書,乘楚車也,謂之失位。君子曰:“位其不可不慎也乎!蔡、許之君,一失其位,不得列於諸侯,況其下乎?《詩》曰:‘不解於位,民之攸塈。’其是之謂矣。”

楚師及宋,公衡逃歸。臧宣叔曰:“衡父不忍數年之不宴,以棄魯國,國將若之何?誰居?後之人必有任是夫!國棄矣。”

是行也,晉辟楚,畏其眾也。君子曰:“眾之不可已也。大夫為政,猶以眾克,況明君而善用其眾乎?《大誓》所謂‘商兆民離,周十人同’者,眾也。”

晉侯使鞏朔獻齊捷於周,王弗見,使單襄公辭焉,曰:“蠻夷戎狄,不式王命,淫湎毀常,王命伐之,則有獻捷,王親受而勞之,所以懲不敬,勸有功也。兄弟甥舅,侵敗王略,王命伐之,告事而已,不獻其功,所以敬親昵,禁淫慝也。今叔父克遂,有功於齊,而不使命卿鎮撫王室,所使來撫餘一人,而鞏伯實來,未有職司於王室,又奸先王之禮,余雖欲於鞏伯,其敢廢舊典以忝叔父?夫齊,甥舅之國也,而大師之後也,寧不亦淫從其欲以怒叔父,抑豈不可諫誨?”士庄伯不能對。王使委於三吏,禮之如侯伯克敵使大夫告慶之禮,降於卿禮一等。王以鞏伯宴,而私賄之。使相告之曰:“非禮也,勿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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