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网传一女会计卖淫还房贷的消息:说的是扬中警方在某酒店扫黄抓获一卖淫女,经审查是29岁的王某。王某在一家企业从事会计工作,每月的收入在五千元左右。王某和丈夫结婚后,在苏州买了房,可是,生活费、房子的装修费加上每月的房屋贷款让她的生活捉襟见肘。要生活,又要还贷,实在不够。为了尽快还上房贷,她在公司请了几天假,跟着朋友一起到了扬中卖淫,希望能赚点“外快”,没想到又面临着被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因为按照《治安处罚法》,卖淫嫖娼,可被课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求财反被钱所伤。
女会计作为社会白领,其职业本来应是令人敬慕的。但却不幸沦落为娼,使人感叹和惋惜!是什么原因使她滑入歧途呢?
社会和心理学告诉我们:人性中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善与恶的比例,是随着内外部环境和条件的变化而改变的。我在《走出创业的“怪圈”》一书中,总结出了财富伦理的八条定则,其中第二条定则,就是财富的函数量变规则,即:在不良的公共秩序下,社会成员占有财富的多寡,和他个人的道德水准,能呈现出反比例的量变关系。换句话说:即在社会公共秩序不好的环境下,当一个人道德水准越趋向低下时,他赚钱就越容易,占有财富的数量就会越多。这一定则亦可被称作“人性嬗变定则”。
女会计落入歧途,与她个人的法律道德修养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再现了这种人性嬗变的规律。勾画出的是一个生存逻辑上的怪圈,即:生活在社会中下层的人,生计难。而不择手段、不计后果的谋生计,将会在困境中越陷越深!
公共秩序是社会制度的直接反映,邓小平曾说过:好的制度能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使好人变坏。
本案的事实和体现的逻辑和规律告诉我们:提高公民道德水准,单纯空洞的说教是靠不住的。要防止人性的逆向变迁,根本出路,首先在于制度创新,在于改造不良秩序,在于铲除滋生社会不公现象的土壤。作为当事者的女会计,自应内省,但本案更大的意义,在于所再现出的“人性嬗变定则”。只有建立健全科学先进的制度和的良好的公共秩序,只有以严格的法制有效的制裁和约束各种丑恶现象,社会财富才能较多地流向道德高尚者,才能积聚社会正能量,才能从根本上扭转 “逆向淘汰”的社会风气!
(耿民律师电话:029-85573516,1580920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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