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底之前必须对个税的附加扣除进行确认。个税的70问之一

2022-08-11 01:56:5514:45 17
所属专辑:税收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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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个税专扣员工实际填报70问


1、子女教育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3.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5.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6.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7.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8.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9.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10.填报子女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答:(1)有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②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2)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计不超过100%。 11.同一子女、同一受教育阶段是否需要细化填写?如,义务教育阶段是否需要区分小学、中学分别填写?答:无需细化填写。对于同一子女的同一受教育阶段,即使在一个年度中间,子女存在升学、转学等情形,只要受教育阶段不变,也无需细化填写。


12. 何时填写教育终止时间?答: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当前受教育阶段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无需填写。个人从填报的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不能再继续享受该子女的此项扣除。 13.子女满3周岁,但未入幼儿园的,是否需要填写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答:需要填写。如果不填写,将可能导致此条信息之后信息采集失败,影响个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子女处于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但确实未接受幼儿园教育的,仍可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就读学校可以填写“无”。 14.是否必须在子女满3周岁之后才能填写?答:本扣除年度内子女即将年满3周岁的,可以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提前填写报送相关信息,子女满三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无须待子女实际年满3周岁之后填报。 15.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是否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答:不可以。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已不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定,无需填写相关信息。 16.一个扣除年度中,同一子女因升学等原因接受不同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如何填写?答:可以分两行,分别填写前后两个阶段的受教育情况。 17.不同的子女,父母间可以有不同的扣除方式吗?答:可以。对不同子女,可以在父母间有不同的扣除比例,扣除比例只能为50%:50%,以及100%:0。其中一方为100%的,另一方无需采集该子女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8.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该如何享受政策?答:由子女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总额不能超过1000元/月,扣除人不能超过2个。 2、继续教育 1.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答: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答: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由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本人扣除。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4.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申报?答:根据《办法》规定,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采取凭证书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后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证书编号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5.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方式是什么?答:对学历继续教育,采取凭学籍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学籍、考籍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6.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可在多长期限内扣除?答: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7.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续计算?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 8.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保存哪些资料?答:纳税接受学历继续教育,不需保存相关资料。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9.没有证书的兴趣培训费用可扣除吗?答:目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限定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上述培训之外的花艺等兴趣培训不在税前扣除范围内。 10.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是否需要报告?答: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应当将相关变化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11.填报继续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条件需要扣除年度内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要在扣除年度取得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 12.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均需要填写?答:只填写其中一条即可。因为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 13.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同时享受吗?答:可以。 14.学历(学位)教育,是否最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以扣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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