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九讲行政给付请求权的审查判断

2020-03-26 16:54:4109:15 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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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判例:行政给付请求权的审查判断

【裁判要旨】

给付请求权可以来自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也可源自行政决定、行政协议及行政机关的承诺。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8)最高法行申7900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政府。住所地: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中心街***号。

法定代表人:崔仕臣,该区人民政府代区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霞,女,1974101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该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兆芹,黑龙江盛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司正红,男,1967814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齐慧刚,黑龙江恒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立群,黑龙江圆缘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滴道区政府)因司正红诉其履行给付义务一案,不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黑行终560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由审判员张艳、审判员梁凤云、审判员宋春雨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滴道区政府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二审判决并驳回司正红的诉讼请求。主要的事实与理由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一是滴道区政府已按照协议约定对司正红补偿完毕,协议第二条明确约定司正红不再要求滴道区政府关闭矿井任何待遇及补偿,司正红再行主张补偿没有依据。二是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财企[2009]175号《中央财政整顿关闭小煤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黑政办发[2014]49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财政部财信复字[2015]1391号对信访人董忠华的答复,中央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关闭小煤矿的职工安置、消除安全隐患、补助地方关闭小煤矿财政支出,给付对象是完成整顿关闭任务的市(地)政府,而非煤矿。三是滴道区政府与司正红之间的煤矿补偿关系是独立的合同关系,并无国家强制性规定。其他地区的做法对滴道区政府没有约束力。四是滴道区政府与司正红于2011714日签订协议,司正红提起本案诉讼超过起诉期限。五是政府履行法定职责应当依据法律规定或授权。一、二审法院判决滴道区政府向司正红履行给付义务没有法律依据。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司正红是否具有请求滴道区政府给付关闭煤矿补助款的请求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原告的具体的诉讼请求包括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特定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司正红以滴道区政府截留中央有关关闭煤矿补助待遇为由,提起本案诉讼,要求滴道区政府支付国家给予的关闭煤矿补助款574680元,故本案属于一般给付诉讼,即司正红提起本案诉讼的目的在于要求滴道区政府作出一定的给付。司正红提起一般给付诉讼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其具有给付请求权。给付请求权可以来自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也可源自行政决定、行政协议及行政机关的承诺。就本案而言,首先,滴道区政府已经依约向司正红履行了补偿责任。原审法院查明,滴道区政府与司正红于2011714日签订《矿井关闭补偿协议》。该协议约定滴道区政府一次性支付司正红矿井关闭及损失补偿款130万元,司正红不再要求政府关闭矿井任何待遇及补偿。同日,滴道区政府即向司正红支付了130万元补偿款。故,滴道区政府已按协议约定对司正红履行了补偿义务。司正红要求滴道区政府给付关闭煤矿补偿款不具有协议依据。其次,司正红要求滴道区政府给付关闭煤矿补助款不符合《办法》的规定。《办法》第九条规定,资金主要用于关闭小煤矿的职工安置、消除安全隐患、补助地方关闭小煤矿财政支出等。以上文件明确了资金不是关闭煤矿的具体补助,故司正红主张滴道区政府给付关闭煤矿补助款亦无相关的职责依据。鉴于各地关闭煤矿工作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各产煤市、县政府对于资金的使用依法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司法权应给予行政权必要的尊重。在司正红未提供充分证据证实其具有给付请求权的情况下,原审法院仅以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政府财政局、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政府财政局将中央奖补资金对关闭小煤矿业主如数平均发放为由,认为滴道区政府亦应平均发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滴道区政府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指令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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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友57038821

有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的电子版,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听友5703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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